“進來。”那個婦女說,於是我就進去了。她說:“坐吧。”
我坐下了。她的小眼睛亮閃閃地上下打量著我,然後問:“不知你叫啥名字啊?”
“莎拉·威廉斯。”
“你住哪兒啊?就在這附近嗎?”
“不是的,大媽。我住在霍克維爾,在下遊七英裏呢。我一路走了過來,可把我累壞了。”
“我看你也餓了吧。我給你找點東西吃。”
“不用了,大媽,我不覺得餓。我先前很餓,所以隻好在下麵兩英裏的一個農民家裏歇了口氣,所以現在不餓了。結果我就晚了。我媽病了,又沒錢,啥都沒有,我來找我舅舅阿伯納·莫爾。我媽說他住在鎮子最上遊那兒。我過去從來沒來過。你認識他嗎?”
“不認識。我還誰都不認識呢。我住了還不到倆禮拜呢。從這裏到鎮子最上邊要走好遠呢。你今天晚上幹脆就住這兒吧。摘下帽子吧。”
“不用了,”我說,“我想歇一下就去趕路了。我不怕黑。”
她說她不會讓我一個人走的,但她男人很快就會回來,可能一個半鍾頭就回來了,她會讓他和我一起去。然後她就談起她男人,還有她在大河上遊和下遊的親戚們,說到他們過去比現在好過得多,但沒想到他們犯了個錯誤,沒有待在原來的地方,反倒跑到我們的鎮上來了,等等。結果我覺得我犯了個錯誤,不該為了想知道鎮裏發生了些什麽來到她家。但沒過多久她就聊起了我老爸和那次殺人案,這時我就很願意聽她扯下去了。她說到了我和湯姆·索亞發現了六千塊錢的事(但她給說成了一萬塊[1]),然後她又說到了我老爸和他怎麽怎麽不招人喜歡,還有他的兒子哈克貝利又是多麽不招人喜歡。最後她說到了殺人案。我說:“誰幹的?我們在霍克維爾也聽到了不少傳說,但我們不知道誰宰了哈克·費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