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

第十四章 所羅門聰明嗎

醒來之後,我們慢慢把那夥惡棍從失事輪船上偷來的贓物翻了一遍,發現了靴子、毯子、衣服、各種其他東西、許多書、一架望遠鏡,還有三盒雪茄。在我們各自的一生中,誰也沒有這麽富有過[1]。雪茄是頭等的。整個下午我們都躺在樹林子裏說話,我還讀了會兒書,總的來說,過得很滋潤。我把在失事輪船中,以及在渡輪邊發生的所有事情都告訴吉姆了,而且說這些事情都算曆險。但他說,他不想再去曆險了。他說,當我去船艙時,他爬回去找木筏,結果發現木筏不見了,這幾乎把他嚇死[2]。他覺得他這下子全完了,因為如果沒人來救他,他就會淹死;如果有人來救他,他們就會把他送回去領獎金,而華生小姐肯定會把他賣到南方去。是啊,就像平時一樣,他幾乎總是對的。作為一個黑奴,他的腦子絕對是頭等的。

我給吉姆讀了不少有關國王、公爵、侯爵這類人物的東西,有關他們的穿著有多麽豪華,多麽講排場,而且相互之間稱陛下、大人、閣下什麽的,而不是叫先生。這時吉姆的眼睛睜得圓圓的,顯然很感興趣。他說:“我過去不知道還有這麽多不同的人物。我幾乎沒聽說過關於皇家的啥事情。如果不把撲克牌裏的大小王算進去,我隻聽說過所羅門王。一個國王一年能掙多少錢啊?”

“掙錢?”我說,“嗯,如果他們想掙,他們一個月能掙一千塊錢。他們要多少錢就有多少錢,因為一切都是他們的。”

“這真是神仙過的日子,對吧?要得到那麽多錢,他們要幹什麽呢,哈克?”

“他們啥都不幹!你在說些啥啊!他們就坐著沒事幹。”

“不可能吧,你說的是真的?”

“當然是真的。他們就坐著沒事幹,除非有了戰爭,那他們就去打仗。但其他時候他們就待著閑得無聊;或者帶著鷹去打獵,就是去打獵和——噓——你聽到啥動靜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