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立繼後一事,起於春天。聖尊後去世,已過二十七個月,國主的服製已滿,而中宮不可久虛,應該遵遺命舉行大婚典禮了。
五代以來,國君即位後方始立後,尚無先例。立繼後的雖有,卻都是以妃嬪“扶正”,所以隻有冊封之典,並無嘉禮之儀。像嘉敏以“室女”入居中宮的大婚儀製,究應如何,茫然不曉。因此,李煜早有手諭,命掌管儀典的太常博士,細考古今沿革,擬製婚禮儀節。
這個太常博士名叫陳致雍。他肚子裏的墨水很不少,隻有些滯而不化,書呆子的味道太重,草擬的大婚儀製,大多參照“周禮”,既簡且陋,不諧時俗。嘉敏一看,先就不願意了。
“什麽?婚禮不奏樂!”她憤憤地說,“真正聞所未聞。重光,”她早就不叫“姊夫”,直呼李煜的字,“我可把話說在前麵,沒有教坊吹奏,我可不上鳳輿。”
“你別急!陳致雍有點兒膠柱鼓瑟,我另外派人再議。”
“派誰?”嘉敏問道,“張洎?”
“張洎不過有文采,學問上並無根底。”李煜想了一下說,“我派徐鉉跟潘佑參酌議定。”
徐鉉跟潘佑的意見,大不相同,議了十天,並無結果。隻好當麵請李煜來決定了。
徐鉉是支持陳致雍的見解的,他引漢朝大儒鄭玄的注釋:“士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而名焉。”說婚姻的婚,古用黃昏的昏,就因為婚禮在昏夜舉行,乘墨車、著輜衣,車服的顏色都尚黑。親迎的行列中,隻有馬前有燭,此外昏黑莫辨,樂器都看不清楚,如何吹奏?
“今古不相沿襲。”潘佑答辯,“盡信書不如無書。官家諭製定大婚儀節,乃是考今古沿革,因時製宜。倘如陳博士、徐學士所言,則周禮具在,按書行事,何煩擬議?”
“這話倒也是。”李煜向徐鉉說道,“師古不可泥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