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韋克菲爾德等人不遺餘力地推進殖民政策改革的同時,“曼徹斯特學派”開始登上英國的政治舞台,他們在涉及帝國與殖民地問題上的立場與殖民地改革者集團十分相似。例如,他們同樣抨擊重商主義與“舊殖民製度”,鼓吹自由貿易和自由放任,他們也同樣倡導責任製政府,給殖民地人以自由,認為“個人自由、殖民地自由、國家自由是一個整體的三個部分”[32]。然而,殖民地改革者在對待帝國的根本態度上與曼徹斯特學派劃清了界限:曼徹斯特學派認為英國占有殖民地不僅是一種極大的浪費而且肯定有害;而殖民地改革者則認為,帝國的生存對於大不列顛未來的福祉至關重要,殖民地自由和自治政府與帝國的存在並不矛盾。1838年,莫爾思沃斯在議會下院呼籲對殖民地政府進行改革:
不是希望與我們的殖民地分離,或者是阻止新殖民地的建立,相反,我們要的是:區分出好的與壞的,去掉壞的,但保留好的;不是“解放你們的殖民地”,而是擴大它們,改進它們——即改革殖民地的政府製度。[33]
殖民地改革家們關於改革殖民地政府製度的主張,通過著名的《達勒姆報告》在19世紀英帝國史上留下了自己精彩的一頁。
《達勒姆報告》本是針對加拿大殖民地政治體製的弊端而向自由黨政府提出的建議,但它卻引領著英帝國內移民殖民地政府從代議製向責任製轉變,最終走向自治領的曆史進程。許多曆史學家因此將“達勒姆報告”稱為英聯邦的“自由大憲章”[34]。
英屬北美殖民地除了地理上的毗連以外,並不是一個統一體,加拿大曆史學家格萊茲布魯克(Glazebrook)曾這樣描述加拿大當時呈現的尖銳民族矛盾,“它所發生的種種問題能使一個最聰明的政治家傷透腦筋”,其中英裔加拿大人和法裔加拿大人之間的民族問題從一開始就困擾著殖民地和英國政府:“兩種人之間存在著隔閡,他們的希望和幻想各自不同,經常衝突。……他們經常帶著不同程度的感情與邏輯去估量與英國的關係的利弊,但始終沒有一個大家一致同意的結論。在這個問題上,最大的分歧倒不是在英國政府與殖民地人民之間,而是在加拿大人與加拿大人之間。”[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