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的政治理念在19世紀中期取得勝利的同時,也得到了極廣泛的傳播。當1839年達勒姆伯爵提出給予殖民地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利,將責任製政府作為解決殖民地各種矛盾的途徑時,英國統治階級集團決策圈中幾乎沒有人能夠認同並接受它,即使最具有自由主義思想的人,也認為其無異於讓殖民地與帝國相脫離而拒絕予以考慮。
然而,曾幾何時,僅僅在一代人的時間裏,殖民地自治權已經得到普遍認可,責任製政府也在各主要殖民地建立。自由主義不再隻是一種標新立異的理論,它已成為英國的主流意識形態,成為在英國日益擴展壯大的社會實踐,政治自由和經濟自由的原則,即所謂“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也不再隻是少數自由主義政治家的主張,而是成為整個英國統治階級認同的信條。
為了贏得選民的支持和政治上的有利位置,也為了適應無法控製的形勢,19世紀中期的托利黨和輝格黨甚至競相高舉自由主義的旗幟,1867年,保守黨第二號人物迪斯雷利在解釋保守黨政府為什麽決定采用“議會改革法案”時,說過一句頗具政治智慧的話:“要在輝格黨人洗澡的時候趕上去,穿上他們的衣服走開。”[104]
自由主義在殖民地問題上的進展甚至比在國內政治中更為突出。
這是因為,在帝國與殖民地的關係中,英國人從來是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的。在幾百年重商主義傳統的熏陶下,英國人習慣於以一種居高臨下的眼光,“把殖民地看作市場、消費者、空曠的土地,或者至多是有英國的海權控製著的戰略區域”[105],在英國實際上沒有人對殖民地抱有普通的殖民者對母國所抱的那種感情。如果說維持帝國的統一曾經是必須堅守的傳統,那麽一旦堅冰被打破,不列顛民現出來,承認“殖民地人是他們自身利益最好的評判者”,承認殖民地人民擁有自治的權利很快成為新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