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多數附屬殖民地的民族主義鬥爭仍舊處於萌芽階段時,埃及和錫蘭的憲政演進卻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雖然這兩個地區在整個英帝國內隻占很小一部分,但它們取得一定程度政治獨立權的事實卻是附屬領地離心的頂峰。同時,它們也為委任統治製度製造了第三個難題:如果附屬殖民地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等諸方麵皆已經達到了相當程度的成熟,英國應該如何對待?
從19世紀後半葉起,埃及雖然在名義上仍然是土耳其帝國的臣屬,但是英國的勢力逐漸向埃及滲透,並排斥了原先控製埃及的法國,實際上掌握了埃及。在對埃及的統治上,英國采取的方法十分類似於在印度采取的統治方式,一方麵實行一些兼顧埃及人利益的措施,另一方麵又堅決維護英國的統治。但是,英國顧及埃及利益的做法幾乎沒有起到實際作用,其統治時期充斥著英國與埃及人的衝突,導致埃及反英情緒逐步高漲,並趨於成熟。
20世紀初,英國在埃及政府的顧問,即埃及的實際統治者克羅默勳爵(Lord Cromer,即Evelyn Baring,1st Earl of Cromer)在當地推行棉花單一作物生產,限製埃及人生產其他作物,引起當地人的嚴重不滿。1906年,幾名英國人到埃及的丹沙微(Denshawai)地區打獵,與當地的村民發生衝突,引發後者的暴動。英國殖民當局予以鎮壓,英國人處死四名暴動領袖,並對其他暴動者實行嚴厲處罰,這激起了埃及人的憤怒。英國的財政顧問科比特(Corbett)指出,埃及“因為不滿而沸騰”,“在年紀較大的埃及人當中,不滿是如此普遍,如此深刻”。[68]不過,另一方麵,克羅默也采取了一些有利於埃及人的政策,特別是當他即將離任時,他任命了一名埃及人擔任教育部長,以緩和當地人的反抗情緒。
1907年,戈斯特(John Eldon Gorst)接替克羅默,英埃關係此時已變得非常緊張。一個英國的水利工程師指出,英國對埃及實行監督是明智的,但任命太多的英國官員是不明智的,因為這會阻礙埃及人的晉升,從而導致後者的不滿。[69]為此,戈斯特采取了一些選舉權改革措施,試圖調和英國人與埃及人的關係,但收效甚微。1909年,埃及首相布特洛斯.加利(Boutros Ghali)被暗殺,凶手是一名穆斯林。加利曾和戈斯特合作改革立法委員會製度,受到各方麵歡迎。但是,他是一個埃及科普特人(即基督教徒),因而被穆斯林殺死,這導致了埃及宗教之間的微妙平衡被破壞。[70]武裝穆斯林的力量在迅速增長,反英情緒非常強烈。其後的幾年中,埃及充滿了動**。1910年,曾在英布戰爭中任英軍總司令的基欽納接替戈斯特,他治下的特征,一方麵是嚴厲的鎮壓措施,另一方麵是代表製的長足進步。首先,他通過了嚴厲控製報紙和學校的法案,以壓製埃及的民族主義情緒。而後在1913年,他又頒布了一部憲法,允許地方政府擁有相當大的自治權,同時允許地方代表公開討論政事。這些措施被視為埃及通向自治政府的具有重要意義的一步,也使埃及民族主義的代表薩阿德.紮格魯爾(Saad Zaghloul)願意與英國人合作。[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