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英帝國史(全八冊)

二、立足北美:煙草殖民地的建立

整個16世紀,英國隻是“有節製地”參與了向美洲的擴張活動,[69]英國人一直尋求在北美立足,但是直到17世紀初英國在美洲尚無一塊永久的殖民地。失敗的經曆和歐洲其他強國在美洲的成功促使“英國商人自然覬覦美洲,把它看作進一步擴張經濟的地區。西半球的財富,早已為人們所熟悉並為之神往。英國的商人們,為增殖金銀和擴大工商業活動所驅使,樂意和渴望開發新世界的財富”。[70]同時也使英國人認識到“成功的殖民事業至少在起始階段不是任何個人的力量和資財所能勝任的”。[71]基於這種認識,當英國人把殖民擴張的矛頭指向北美洲時,英國的鄉紳、商人們紛紛集資成立新的合股公司,並由國家賦予權力,從事商業殖民活動。這賦予英國的殖民開拓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民間力量,特別是民間商業公司成為最初殖民地建立的主導力量。正如有人所指出的:“1603—1660年的對外貿易史與殖民地史關係密切,難以區分。毫無疑問,商人插起英國國旗,而不是跟隨國旗走,他們在已知世界的大部分地方前進、定居或建立殖民地。”[72]總體上英國政府在資金、航運及軍事保護方麵並未給予實質性的支持。

17世紀初,英國社會各階層前往美洲建立殖民地和進行貿易活動的願望十分強烈。1604年斯圖亞特王朝與西班牙締結和約,根據和約,西班牙默認了英國在北美所建的各個漁業根據地,同時又不得不承認英國對未占領地區擁有航海權。[73]這既給英國向美洲進發提供了合法借口,也極大地喚起了英國人前往北美的熱情,一些實力雄厚的民間商業團體尤為熱衷,並積極籌劃赴美拓殖的相關事宜。1606年,一批英國貴族和商人聯合向英王提出申請,特許他們在美洲建立殖民地。為了避免巨大的風險並聚集更多的資金,他們決定建立股份公司,參加者按照其所購買的股份比例分擔盈虧。向國王提出請求的商人團體分別來自倫敦和普利茅斯,倫敦集團的拓殖興趣主要在切薩皮克(Chesapeake)地區,而普利茅斯集團則鍾情於新英格蘭北部。1606年4月10日,倫敦集團的弗吉尼亞公司(Virginia Company of London)和普利茅斯集團的普利茅斯公司(Plymouth Company of Plymouth )被英王授予特許狀。特許狀允許兩個公司可以在美洲弗吉尼亞及美洲的其它地區建立定居點並進行拓殖活動。該特許狀將弗吉尼亞公司和普利茅斯公司在北美的活動範圍加以劃分。根據特許狀,弗吉尼亞公司的殖民範圍大體在北緯34°到41°之間,而普利茅斯公司的殖民範圍則在北緯38°和45°之間。至於北緯38°和41°之間,即雙方均擁有殖民權的重疊地區,雙方不得在對方領地的100英裏範圍內設立定居點。特許狀明確規定,在美洲發現和建立的殖民地和其他領地均屬英王所有,弗吉尼亞等地的殖民活動接受雙重領導:公司的事務由設在倫敦的公司委員會全麵負責,該委員會指派一名總督和一個由13人組成的顧問委員會(或稱參事會)全權處理殖民地事務;倫敦設有皇家委員會代表英國政府對與政府有關的事務行使監管權,英王對殖民地擁有最高裁判權,以保證殖民地與母國具有司法的一致性。特許狀還特別允許最初的移民從英國和其他英屬領地進口生活必需品,10年內免交進口稅、津貼和其他關稅,但是移民需向政府交納殖民地收益租金,即交納所開采金銀的五分之一和銅的十五分之一。在此前提下,公司可以在英國招募移民,可以在殖民地獲得土地,獨占殖民地的貿易權和金、銀、銅礦開采權,並有鍛造貨幣之特權。特許狀還特別規定,新墾殖地的居民及其子女都享有“自由、財產和安全保護,如同他們在英國本土一樣”。[74]此特許狀不僅是英國在北美建立第一個永久殖民地的法律依據,實際上,它提出了英國在北美殖民政策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國王與公司雙方的目的以及北美殖民地與母國的關係;賦予移民們英國公民的身份,從而為日後英國人在北美的殖民活動指明了方向,因此,它對後來北美殖民地的發展以及殖民製度的確立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