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周年後不久的一天,瑪格麗特扛著一個碩大的長方形包裹回來,包裹外麵包著塑料紙。
“那是什麽?”我問她。
“是個招牌。”她說。她把包裹放在餐桌上拆開。果真是塊招牌——一塊相當大的老式招牌,上麵裝著內壁厚重的玻璃日光燈,排成一個個字樣。很多燈泡已經開裂,或者完全破碎。招牌上寫著:“瑪格麗特小鎮電影院”。“瑪”和“鎮”字的燈泡已經徹底剝落不見了。
“你喜歡它嗎?”她問。
“你打算拿它怎麽辦?”
她聳聳肩。“還不知道,但這麽好的東西,扔掉太可惜了。佐治亞州的一個收集遺物的家夥送給我的。這塊招牌來自亞拉巴馬州瑪格麗特的一家舊電影院,電影院已經被拆掉了。”她揚起一個奇異而神秘的笑容,“你以前知道亞拉巴馬州有個瑪格麗特嗎?”
“不知道。”
“我打算請電工來看一下。或許他能修好,讓它正常使用。”
“修好之後呢?”我問。
“它就能正常工作了呀。”
“上帝呀,瑪格麗特,我們家沒用的破爛還不夠多嗎?”
“你就是這麽看的嗎?”
“是的。”我頓了頓,“不是——”
她打斷了我的話。“你難道絲毫不明白為什麽這個招牌對我來說與眾不同?”
我歎了口氣。“這個招牌湊巧是你的名字,但它又髒又舊還壞掉了。你難道還不了解自己嗎,你會把它放在某個地方,接著就忘得一幹二淨,而它會因此變得更髒更舊更破。”
“去你的。”她清脆響亮且不無得意地說。她說完就搬起那塊破舊不堪的招牌走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