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問:“比卦,大抵占得之,多是人君為人所比之象。”曰:“也不必拘。若三家村中推一個人作頭首,也是為人所比。也須自審自家才德可以為之比否。所以‘原筮,元永貞’也。”學履。
“筮”字,說做占決,亦不妨,然亦不必說定不是“龜筮”之“筮”。淵。
“後夫”,不必如伊川說。左傳齊崔卜娶妻卦雲:“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人以為凶,他雲:“前夫當之矣。”彼雲“前夫”,則此雲“後夫”,正是一樣語。陽便是夫,陰便是婦。礪。
“後夫”,隻是說後來者。古人亦曾說“先夫當之”,也有喚作夫婦之“夫”底。淵。
“後夫凶”,言九五既為眾陰所歸,若後麵更添一個陽來,則必凶。古人如袁紹劉馥劉繇劉備之事,可見兩雄不並棲之義。淵。
“比,吉也”,“也”字羨。當雲:“比吉。比,輔也,下順從也。”“比輔也”,解“比”字;“下順從也”,解“吉”字。廣。
伊川言“建萬國以比民”,言民不可盡得而比,故建諸侯,使比民,而天子所親者諸侯而已,這便是它比天下之道。淵。
“終來有他”,說將來,似“顯比”,便有那周遍底意思。淵。
問“比之匪人”。曰:“初應四,四是外比於賢,為比得其人。二應五,五為‘顯比’之君,亦為比得其人。惟三乃應上,上為‘比之無首’者,故為‘比之匪人’也。”時舉。
問:“伊川解‘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所謂來者掩之,去者不追,與‘失前禽’而殺不去者,所譬頗不相類,如何?”曰:“田獵之禮,置旃以為門,刈草以為長圍。田獵者自門驅而入,禽獸向我而出者皆免,惟被驅而入者皆獲。故以前禽比去者不追,獲者譬來則取之,大意如此,無緣得一一相似。伊川解此句不須疑。但‘邑人不誡吉’一句似可疑,恐易之文義不如此耳。”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