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三
論知行
知、行常相須,如目無足不行,足無目不見。論先後,知為先;論輕重,行為重。閎祖。
論知之與行,曰:“方其知之而行未及之,則知尚淺。既親曆其域,則知之益明,非前日之意味。”公謹。
聖賢說知,便說行。《大學》說“如切如磋,道學也”;便說“如琢如磨,自修也”。《中庸》說“學、問、思、辨”,便說“篤行”。顏子說“博我以文”,謂致知、格物;“約我以禮”,謂“克己複禮”。泳。
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過一邊,則一邊受病。如程子雲:“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分明自作兩腳說,但隻要分先後輕重。論先後,當以致知為先;論輕重,當以力行為重。端蒙。
問:“南軒雲:‘致知、力行互相發。’”曰:“未須理會相發,且各項做將去。若知有未至,則就知上理會,行有未至,則就行上理會,少間自是互相發。今人知不得,便推說我行未到,行得不是,便說我知未至,隻管相推,沒長進。”因說一朋友有書來,見人說他說得不是,卻來說我隻是踐履未至,涵養未熟,我而今且未須考究,且理會涵養。“被他截斷,教人與他說不得,都隻是這個病。”胡泳。
汪德輔問:“須是先知,然後行?”曰:“不成未明理,便都不持守了!且如曾點與曾子,便是兩個樣子:曾點便是理會得底,而行有不掩;曾子便是合下持守,旋旋明理,到一唯處。”德明。
聖賢千言萬語,隻是要知得,守得。節。
隻有兩件事:理會,踐行。節。
學者以玩索、踐履為先。道夫。
某與一學者言,操存與窮格,不解一上做了。如窮格工夫,亦須銖積寸累,工夫到後,自然貫通。若操存工夫,豈便能常操。其始也,操得一霎,旋旋到一食時;或有走作,亦無如之何。能常常警覺,久久自能常存,自然光明矣。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