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舜往於田章並下章
黃先之說:“舜事親處,見得聖人所以孝其親者,全然都是天理,略無一毫人欲之私;所以舉天下之物,皆不足以解憂,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曰:“聖人一身渾然天理,故極天下之至樂,不足以動其事親之心;極天下之至苦,不足以害其事親之心。一心所慕,惟知有親。看是甚麽物事,皆是至輕。施於兄弟亦然。但知我是兄,合當友愛其弟,更不問如何。且如父母使之完廩,待上去,又捐階焚廩,到得免死下來,當如何?父母教他去浚井,待他入井,又從而掩之,到得免死出來,又當如何?若是以下等人處此,定是吃不過。非獨以下人,雖平日極知當孝其親者,到父母以此施於己,此心亦吃不過,定是動了。象為弟,‘日以殺舜為事’。若是別人,如何也須與他理會,也須吃不過。舜隻知我是兄,惟知友愛其弟,那許多不好景象都自不見了。這道理,非獨舜有之,人皆有之;非獨舜能為,人人皆可為。所以大學隻要窮理。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唯是於許多道理見得極盡,無有些子未盡。但舜是生知,不待窮索。如今須著窮索教盡。莫說道隻消做六七分,那兩三分不消做盡,也得。”賀孫。
林子淵說舜事親處,曰:“自古及今,何故眾人都不會恁地,獨有舜恁地?是何故?須就這裏剔抉看出來,始得。”默然久之,曰:“聖人做出,純是道理,更無些子隔礙。是他合下渾全,都無欠闕。眾人卻是已虧損了,須加修治之功。如小學前麵許多,恰似勉強使人為之,又須是恁地勉強。到大學工夫,方知個天理當然之則。如世上固是無限事,然大要也隻是幾項大頭項,如‘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須看見定是著如此,不可不如此,自家何故卻不如此?意思如何便是天理?意思如何便是私欲?天理發見處,是如何卻被私欲障蔽了?”賀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