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日常生活觀察筆記係列(全五冊)

納稅登記表格填寫須知

內附1998年美國國家稅務總署製作的納稅登記表格1040-ES OCR:“自由職業個人預估稅登記表”。如符合以下條件,請您估算1998年財政年度應繳稅額並填寫此表:

1.您是戶主且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年齡總和減去符合條件的寵物的年齡(見附錄12G)結果為整數。(如寵物已去世但仍葬於您的物業之中,請使用補充附錄142G。)

2.您的總調整後收入未超過您的調整後總收入(適用時除外),且您1903年前未曾繳納過紅利所得稅。

3.您並未要求進行外國稅收抵免,“外國”稅收抵免除外。(警告:為外國“稅收”抵免要求外國稅收抵免,出現外國“稅收抵免”的情況除外,將麵臨125,000美元罰款及25年監禁。)

4.您符合下列條件:已婚且聯合報稅;已婚但未聯合報稅;未婚未聯合報稅;聯合但未報稅及其他。

填表指南

請使用2號鉛筆將所有的答案填好。不要畫線刪除任何字詞。不要使用縮寫或“同前”符號。不要將“零雜”(miscellaneous)[1]一詞拚錯。請完整地在每頁上填寫兩遍你的名字、地址以及社會保障號碼,還有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地址及社會保障號碼。請勿複選標有“叉”的方框,也不要在標有“複選”的方框中打“叉”,除非您非常希望重填一遍。請勿在任何空白處填入“搜查我吧”。請勿捏造任何事實。

請先填完第47到52部分,然後再完成偶數部分,接著倒轉順序填完表格。如果您的總退休金和養老金支付大於您先前所賺取的收入抵稅額或者反之亦然,請勿使用此表格。

“收入”欄下請列舉所有工資、薪水、淨海外應繳稅收入、版稅、小費、酬金、應繳稅利息、資本所得、航空裏程以及沙發背後找到的錢。如果您的收入是整體來源,或部分但並非主要,或整體且部分但非主要來自美國以外的國家(如不確定,請參考USIA小手冊212W:“美國以外的國家”說明),或者您的循環總收入(見附錄H)比不繳稅淨支付的低收入抵稅額還要多,您必須增補一份“授予人/轉讓人棄權證明書”。沒有做到這一點,您將麵臨150萬美元的罰款或者被抓走小孩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