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這個月,我接到一位美國出版商的電話,他告訴我他剛剛拿到了我的一本書,準備給我安排3周內巡回16個城市進行售書宣傳活動。
“我們要把你打造成媒體明星。”他興高采烈地說。
“可是我從來沒上過電視。”我略帶恐慌地抗議起來。
“哦,這還不簡單,你會喜歡的。”他信誓旦旦,反正又不是他自己去。
“不,我不會喜歡的,”我堅持己見,“我會失去個性。”
“別擔心,我們會給你一個個性。我們準備安排你飛去紐約上一下媒體培訓課。”
我的心一沉,不祥的感覺油然而生。自從1961年我在鄰居的車庫裏無意中放了把火以來,我第一次開始嚴肅思考有沒有必要去整容,改頭換麵到中美洲去開始新生活。
於是我飛去了紐約,結果發現那個媒體培訓課沒有我先前想象的那麽恐怖。我被交給了一位非常和藹、耐心的人手裏,他叫比爾·帕克赫斯特,和我在曼哈頓一間沒有窗戶的工作室裏一起坐了兩天,沒完沒了地模擬采訪現場。
他是這麽說的:“好了,現在我們要接受一個人的采訪,他也就是10秒鍾以前瞅過一眼你的書,他並不知道這書裏是菜譜還是講監獄改革。而且這個人有點笨,會經常打斷你。好了,現在開始。”
他按下秒表,我們就開始了這個三分鍾的采訪,然後我們再做一次,再做一次。兩天就是這麽過去的。還不到第二天下午,我就已經得用手把舌頭塞回嘴裏了。
“現在你就明白你巡回售書第二天是什麽感覺了。”帕克赫斯特很開心地告訴我。
“那二十一天結束的時候是什麽感覺?”我問他。
帕克赫斯特笑了:“你會喜歡的。”
奇妙的是他還真說對了。巡回售書的確很有趣:你住的都是高級賓館,到哪裏去都有閃著銀光的豪華車接送;人們把你當成大人物,比真實的你重要得多的大人物;你每天三餐都可以吃牛排,而且還不用自己掏錢;連著幾個星期你都得滔滔不絕地講你自己,這不是美夢成真還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