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姆斯特丹中央火車站下車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奇妙的體驗。車站位於城中心一個陽光普照的廣場上,阿姆斯特丹的主要街道達姆拉克大街的起始處就在它旁邊。在踏出車站大門的一瞬間,我突然有種感覺:天哪,這是全歐洲現存的嬉皮士都出現在我眼前了吧。我曾經以為,嬉皮士這個物種在歐洲快要“滅絕”了,沒想到在這裏還能看到這麽多。他們一堆一堆地聚在一起,晃著胳膊,彈著吉他,相互之間遞著大麻卷煙,舒服地曬著太陽。你一下就能看出來,在過去的四分之一個世紀中,他們都一直躺在公共場所裏無法自拔地吸著大麻卷煙。因為他們很多人都是牙齒鬆動、頭發稀疏,但或許是作為補償,他們育有子嗣無數、養狗成群。孩子們都光著腳丫子在日光之下嬉鬧,那些狗在我經過的時候,還咬了我幾口。
我滿懷期待地走在達姆拉克大街上。阿姆斯特丹是我和卡茨最喜歡的歐洲城市,沒有城市能出其右。它漂漂亮亮的,十分友好,擁有很棒的酒吧和合法的大麻。如果我們能在那裏多留一個星期,我們或許會抱著電吉他坐在火車站廣場上虛擲光陰,旁邊圍著幾個叫“陽光”或“打火機”的孩子——我們離這一切近在咫尺。
達姆拉克大街上擠滿了遊客、嬉皮士和星期六的“掃貨者”,他們以不同的速度移動著:遊客們走起路來像是將鞋帶纏到了一起,腳步一拖一拖的,他們四處張望,卻不關心自己走到了哪兒;嬉皮士們駝背耷肩,急急忙忙向前走去;掃貨者們也匆匆忙忙,活像搖臂玩具,在人群中穿梭。要想在這裏不疾不徐、有模有樣地走著,是一樁不可能的事兒。我在街上找了幾家旅館,結果它們都客滿了,我隻好回到水壩廣場那如監獄般的皇宮背後,岔進一些小巷子裏去找。我隱約記得那裏有一些小旅館。那兒確實是有,不過很不幸,巷子裏麵的絕大部分旅館都在窗子上掛著一塊告示牌,上麵用六種語言寫著“客房已滿”,我根本沒必要進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