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日常生活觀察筆記係列(全五冊)

第十二章

我在亞曆山德裏亞郊外過夜,清早驅車到達華盛頓。在我兒時的記憶中,華盛頓又熱又髒,到處充斥著手提鑽嘈雜的聲響。這裏的夏天有種異常汙濁的暑氣,空調還未出現的年月,你經常可以在美國大城市中體會到它。隻要是醒著,人們無時不在設法減輕這種炎熱——用寬手帕擦脖子,大口猛灌冷檸檬水,在開著的電冰箱前多耗一會兒,或者無精打采地坐在電風扇前。即使在晚上,炎熱也絲毫不會減退。外麵還算過得去,還能吹到一絲微風,可在室內呢,那熱氣卻永不散去。它就坐守在那兒,濃重且堅定。待在屋裏,仿佛待在一個真空吸塵器的袋子裏。我還記得,我曾睜眼躺在華盛頓鬧市區一家旅館裏,傾聽著8月夜晚的陣陣聲浪從敞開的窗子湧進來:警笛聲、汽車喇叭聲、旅館招牌上霓虹燈發出的輕響,車輛呼嘯著來來往往,有人大笑,有人大叫,有人被槍擊中。

我們有一次真見過一個被槍擊的人。那是在8月一個悶熱的夜晚,我們在格裏菲思運動場剛剛看完華盛頓參議員隊[1]以4∶3的成績打敗了紐約揚基隊,出來吃夜宵。中槍的是個黑人,他被一群人的腿團團圍住,躺在一攤汽油裏,我當時是那麽以為的,其實那肯定是從他頭上洞裏流出來的血。父母一個勁兒地趕我們走,告訴我們不要看,但我們還是看了,那是當然啦。這種事在得梅因可從沒發生過,所以我們都張大了嘴,呆呆地看著。以前我隻在電視上看到過謀殺,像《槍煙》和《法網》這樣的節目。我原以為那隻是為了推進劇情發展,卻從來不知道槍殺別人在現實世界中也是可行的。這可太奇怪了,就因為你覺得一個人在某些方麵很討厭,你就結束了他的生命。我想象著我的四年級老師比特鮑姆小姐——她上唇長著絨毛、內心險惡——躺倒在她桌子旁的地板上,永遠不再醒來,而我則站在她身旁,手中一把槍正冒著煙。這個設想很有意思,值得考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