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早晨7點差10分,天很冷。我站在布盧姆斯堡公共汽車站外邊,看得到自己的呼吸。隻有寥寥幾輛汽車出現,後麵都拖了一條蒸汽雲。我宿醉未消,幾分鍾後就要爬上一輛公共汽車,坐上五個小時去紐約。哎,我還不如去吃貓食算了。
是我哥建議我坐公共汽車的,因為這就省得在曼哈頓找地方停車了。他說我可以把車留給他,一兩天之後再回來取。在淩晨兩點,喝了許多啤酒之後,這個打算似乎蠻精明的。可現在,站在清早的冷風之中,我發現我真是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在美國,隻有既坐不起飛機又——這在美國可真算是窮到家了——買不起汽車時,你才會去坐長途汽車。在美國,買不起汽車的人距離大塑料袋子的生活隻有一步之遙啦。所以,長途公共汽車乘客主要由下述人構成:活動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險的持槍者、處於吸毒昏迷狀態的癮君子、剛從監獄裏放出來的人,要不就是修女。偶爾還能看到一對挪威學生,之所以能認出他們來,是因為他們的臉紅撲撲的,看起來是那麽健康,腳上還穿著藍色小短襪和涼鞋。但是總的來說,在美國坐長途汽車,綜合了監獄生活和越洋運兵船生活的大多數毛病。
所以,當公共汽車停在我麵前,發出一聲長長的歎息,車門打開時,我頗帶疑懼地上了車。那司機本身看上去就不太可靠,他的頭發讓他看上去好像剛玩兒過通電電線一般。車上大約還有另外六個乘客,不過隻有兩個看起來像是患了嚴重精神病的,有一個正在自言自語。我挑了個後麵的位置,坐定了準備睡覺。昨天晚上,我和我哥喝了太多的啤酒,而且不妙的是,潛水艇三明治裏的香辣調料這會兒也開始在肚子裏擴散,就像熔岩一樣在裏麵衝來滾去,過不了多久,不是從這頭就是從那頭,就要開始往外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