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傑出的政治家本傑明·富蘭克林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平凡的人。他是一個蠟燭製造商的兒子,一共有16個兄弟姐妹,家庭條件一般。他的童年十分普通,上了兩年學,12歲時就去他哥哥的印刷廠當學徒。
富蘭克林努力工作,生活簡樸,他以一套13條美德規範約束自己,每天按此給自己評分。20歲的時候他創辦了一家印刷廠,如果富蘭克林覺得自己做好生意就感到滿足的話,那麽他可能隻是費城曆史上微不足道的一個小市民而已。但是他的一生傳奇般輝煌,他是領導美國獨立的先驅之一,是美國建國的元勳之一,同時還參與起草了《獨立宣言》《巴黎條約》和美國憲法(他是唯一一位同時參與上述三份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的人)。獨立戰爭期間,他還被推選代表美國出訪巴黎,完成了艱難又危險的外交工作,為美國獨立爭取了軍事上與資金上的支持。
是什麽因素使一個北方小生意人從身處富裕、傾向獨立的南方大地主中脫穎而出,發揮這樣大的影響力?我覺得這是在於富蘭克林非凡的幹練。富蘭克林在他70年的歲月中,無論做什麽都非常成功。1726年,當他開始做印刷生意時,人們不相信當時的費城能開設第三家印刷廠。然而,富蘭克林卻很快樹立了良好的聲譽,成為費城技術最優秀、服務最周到的印刷商。但他卻並未因此而滿足。
富蘭克林對事情一向保持高度的好奇心,而且不斷學習新事物,使自己和他人皆能有所長進。接著他擴展到出版事業,出了許多口碑極佳的暢銷書。他又致力於開發電源的新方式,創造了許多至今仍沿用的專業名詞。他還有許多發明,包括圓筒火爐、導尿管、雙焦鏡片等。當他乘船橫渡大西洋時,還在船上測繪了墨西哥灣洋流。他對人生的態度,可以從他手製的年鑒案頭格言看出:“不要隱藏你的才華,它們生來就是要被發揮應用的。有誰會把日晷放在陰影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