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為什麽敢於舍棄新華社這塊金子招牌光著屁股下海時,我曾經說過這樣的話:“我自認為是知識分子中比較優秀的一員。如果連我下海都失敗了,說明中國知識分子沒有救了;如果中國的知識分子沒有救了,中國就沒有救了。如果中國都沒有救了,淹死我一個人又算得了什麽呢!”這雖是調侃之語,卻也是我的真心話。
客觀而言,促使我毅然下海的原因是多方麵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希望通過自己的親身探索為中國的知識分子蹚出一條新路——一條改變中國文化人數千年曆史宿命的新路。
幸運的是,我沒有被淹死,而是帶領我的團隊走通了這條路——我把它稱為“第三種生存”。也就是既非入仕做官,也非單純經商。而是以商業谘詢的方式進行文化研究和文化傳播,憑借智慧和文化的力量在贏得財富的同時,也贏得尊嚴;既創造物質財富,也創造精神財富的路徑。
而在這一過程之中,尤其是在《大盤時代》出版之後,有人曾指認我是房地產商的幫閑,甚至說:王誌綱要申請“知識分子”、“哲學家”、“思想家”等稱號,我堅決駁回。實際上,大家爭論的核心還是:誰是知識分子?什麽是知識分子?中國的知識分子在市場經濟中應如何定位?這的確是一個曆史性的課題。它不僅關乎每一位知識分子的命運,也關乎一個民族的命運。
在探尋這一課題之前,我們必須回答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定義文化人。首先要說明的是,我這裏所說的文化人是一個廣義的概念,是一個與知識分子具有同等內涵的概念。但廣義並不意味著含糊,一個科學的定義必須反映出事物最本質的屬性,由這種最本質的屬性所決定的事物一定具有特定的外延或邊界,而不是漫無邊際。此外,一個科學的定義還應體現出特定時代的要求。那麽,在新時代下,我們應如何重新定義文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