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可口可樂傳

飲料銷售三要素

盡管瓶裝商們都被稱為“藝術家”,但基奧和郭思達仍然是非常積極的指揮者,經常直接掌控著瓶裝商們手中的畫筆。到1986年可口可樂公司百年慶典時,公司不僅擁有了境況不佳的中國台灣瓶裝廠49%的股份,而且還宣布與英國吉百利史威士公司合夥,合夥合同將於1987年正式生效。與此同時,在受到菲律賓市場成功運作的鼓舞後,可口可樂公司還決定,20世紀80年代後期繼續在其他國家實施合資戰略。過去,公司一直回避“縱向一體化”。因而,市場的銷售直接依賴於瓶裝商的積極性和競爭能力。另外,在一些特殊國家,文化宿命論也阻礙了公司的銷售增長。比如,在英國,可口可樂公司的銷售者總是抱怨說,因為倫敦的下雨天氣,所以銷售總是沒有起色。英國人喜歡喝常溫啤酒,而不習慣於冰可樂。出於同樣的原因,法國人拒絕可口可樂,因為他們過於熱愛自己的葡萄酒,並且極力抵製美國文化。

郭思達拒絕接受這些借口。即使有文化宿命論存在,也並非不可逾越。在美國盛行的傳統操作方法,隻要經過適當的改變,是可以在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適用的。這位古巴CEO杜撰了一個非常押韻的口號——買得到、買得起、喜歡買。

首先,在飲料銷售出去之前,它必須是“可以獲得的”,或者就像伍德拉夫所講的那樣,應該做到“唾手可得”。可口可樂公司應該將產品遍布到每一個能夠想象到的零售店內,而且每個路口都應設置自動售貨機。除此以外,運動場、工廠、辦公室以及百貨商場都應有可口可樂的蹤跡。由於蘇打汽水確實已經成為美國現象,所以,小咖啡店也應該安放可口可樂蘇打汽水機。況且,麥當勞連鎖店遍布全球,可口可樂汽水機也應該隨之遍布世界各地。

其次,對消費者來講,可口可樂必須是能夠“買得起的”,甚至對生活在貧困線下的那些消費者而言也是如此。盡管公司需要維持較高的利潤率,但軟飲料不應該成為奢侈品。公司應該逐漸推出兩公升或三公升的大容量包裝,以確保薄利多銷。不過,為滿足收入較低的非洲消費者的需要,維持低價銷售是很難的。在拉丁美洲,政府監管機構要檢查產品價格和包裝,可口可樂公司別無選擇,隻能以低價供應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