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即將來臨。曆經磨煉的、年輕的可口可樂公司麵對利潤和未來的憧憬已經有點按捺不住了。盡管政府官司一直懸而未決、仿冒者無所不在,坎德勒當年的年度報告依然如其人一般自滿。他在1899年1月寫道:“上一年,公司的經營蒸蒸日上。”據《可口可樂新聞》報道:“以可口可樂目前的增長速度,將可口可樂在一年中的銷售量匯成一條跟密西西比河一樣大的河流,還需要多長時間?”
坎德勒分別在達拉斯(1894年)、芝加哥和洛杉磯(1885年)、費城(1897年)建立了分支機構和糖漿製造廠,還計劃1899年在紐約設立分支機構。在可能的情況下,坎德勒會安排他的侄輩去主管這些分支機構。丹?坎德勒任達拉斯負責人,薩姆?坎德勒任洛杉磯負責人,薩姆?威拉德任費城負責人。還有一個從1888年起就做銷售員的外甥薩姆?多布斯,現在也做了總部的職員和簿記員。兒子們成年之後,坎德勒同樣把他送到了各個分支機構——小阿薩接管了加利福尼亞的生意,霍華德則去了紐約。就在此時,坎德勒的目光還看到了美國以外的地方。在1897年的報告中,坎德勒披露可口可樂已經銷往加拿大和夏威夷,正在向墨西哥進發。他寫道:“我們堅信,隻要是有冷飲櫃和人的地方,可口可樂就會憑它自己目前被廣泛認同的優點,迅速受到大眾普遍一致的歡迎。”
為了激勵批發商們多銷售可口可樂,坎德勒於1897年發起了“回扣運動”:每年售出的可口可樂越多,獲得的回扣獎勵就越多。在掛牌價是每加侖1.5美元的情況下,每售出100加侖飲料,就能獲得5美分的回扣,售出2000加侖或者更多數量的話,就能獲得最多可達25美分的回扣。坎德勒說:“截至本經營年度結束時,雖然實際效果還有點不清楚,但我們可以肯定地說,當我們把回扣支票給予經銷商時,他們確實受到了極大的激勵。”他們來年的銷售更加賣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