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可口可樂傳

廣告大戰

當案件審理期間約翰?坎德勒被問及可口可樂公司用了什麽樣的廣告傳媒時,他回答說:“我不知道還有什麽東西可以用來做廣告。”

到了世紀之交,弗蘭克?魯濱遜每年采取約30種廣告形式,分發100多萬份廣告宣傳品。1900年,公司的廣告花費將近85000美元。到1912年,這個數字就已經攀升到了100多萬美元。薩姆?多布斯明確指出,可口可樂是美國廣告做得最好的產品。不管美國人往哪裏看,都不可避免地要看見可口可樂的手寫體標識。1913年年間,公司使用了1億多件宣傳品做廣告,包括體溫計、紙板剪貼畫、金屬廣告牌(各5萬份)、日式扇子和日曆(各100萬份)、冷飲櫃托盤(200萬隻)、紙板火柴盒(1000萬盒)、記事簿(2000萬本)、棒球卡(2500萬張),還有數不清的紙板和金屬牌標識。僅僅在這一年分發出去的新奇廣告品就足夠滿足從1650年以來生活在美國大陸的所有男女老少的需要。

不足為奇的是,可口可樂已經開始滲透到美國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馬被命名為可口可樂,黃石國家公園的熊也喝可口可樂。可口可樂牌口香糖、雪茄和糖果都借助可口可樂的知名度打入了市場。由於可口可樂曾背負過可卡因的汙名,這給流行歌曲的歌詞增添了美味而罪惡的色彩。有這麽一支小曲子,講的是一個年輕人縱情享受著第一次在大城市裏的**生活,他寫信給家裏說:“哦!媽媽,你不了解你的孩子。哦!媽媽,我快要發瘋了。我正喝著可口可樂!坦白告訴你,我是一個小魔鬼。”在“跟我來,小女孩,到冷飲櫃台來,做我的可口可樂小女孩!”這首小調中,可口可樂飲料變成了勾引女孩的誘餌。作曲家把這首歌曲獻給可口可樂公司,因為“可口的飲料滋潤著無數人的喉嚨,讓他們在枯燥的小鎮裏也能享受奢華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