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人寫的中國文學史

18. “下等文學”與對超現實事件的記述

小說

在中國古代,相對於詩歌和藝術性很強的散文,逸聞、誌怪故事以及後來出現的傳奇都不屬於高雅文學之列,但恐怕也正是因此而更加受到大眾的喜愛。既非儒家文學,也不被歸入佛家或道家文學及傳奇文學的作品都會被歸為小說之列。用來指代特定散文形式的這個詞本身帶有明顯的貶義(“小說”字麵含義為“瑣碎的言論”),直到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類作品逐漸增多,小說這個詞才逐漸失去了輕蔑的含義,在20世紀初的白話文運動中,小說甚至被賦予了積極的含義。根據我們對這種在漢代之前就已經出現的敘事文學傳統的了解,應該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存在大量記述宮廷生活和日常事件的敘述類作品,它們的主要功能是娛樂或表達批判,屬於早期論辯文學的範疇,但隨著儒家學說的推廣而遭到了壓製。

“小說”這個概念的不明確性甚或矛盾性也顯示了某些表達形式在產生早期所遭到的壓製。《漢書·藝文誌》中這樣寫道:

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然亦弗滅也。閭裏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97]

這段話認為小說來自民間的議論和虛構,但是這種說法遭到了白話文運動最重要的倡導者胡適(1891—1962)的質疑。這個詞的另外一種念法“xiaoshui”就可以作為反證,在《莊子》和《荀子》中,這個詞可以被理解為“政治方麵的建議”“說服”或者“小道”。深入研究《漢書》中被列在“小說”之下的存世殘篇,我們就能夠看出班固對這一概念的定義並非從內容出發的,這個詞應該是指“政治教化或說服”的功能。[98]

我們暫且將“小說”這個概念來源的模糊性放在一邊,狹義的“小說”指的是公元2世紀之後出現的敘事文學,其素材常常是前代流傳下來的,並且出自不同的地區。深受人們喜愛的傳奇事件為中國中古時期的敘事文學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它們不僅為我們記錄下了當時有關人與信仰的想象以及神仙或神奇事件,而且還成就了中國敘事文學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階段。編輯整理這類故事的動機除了出於對傳奇故事的興趣,還在於要使讀者變得更加虔誠。像《穆天子傳》或《山海經》這樣對神奇事件或對人類世界邊緣地帶具有神秘感的描述也對這類故事產生了影響。佛經翻譯者將印度的故事介紹給中國的普通讀者,而這些來自國外的傳說故事也對精英知識分子們產生了影響,並促使他們開始收集這樣的故事。文人們出於不得已的原因去往一個陌生的地方後,就會接觸到之前不了解的地區傳說。在公元3世紀到4世紀的民族遷徙中,很大一部分貴族成員的自我認知受到了極大的撼動,同時,適應新環境的需求也喚醒了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