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向主觀主義
自中英《南京條約》(1842年)簽訂起,中國因帝國主義國家強加的“不平等條約”而遭受了屈辱,這在中國的受教育者中造成了思想危機,這種危機也體現在了文學中,文學日益成為表達對國家狀況以及對國家和官僚腐朽的憤怒與不滿的媒介。比之鴉片戰爭的後果,在受教育者的意識中,中日甲午戰爭中所經曆的失敗的恥辱影響更深。中國孱弱的原因,多被看作一種疾病,需要治療,需要脫離那些陳舊的結構。由此產生出的反對傳統的基本情緒,將成為自那時起直至今日的文學的特點。
但是,人們並不是在尋找客觀的標準,然後用這種標準來分析和評價弊端,以這種標準作為治療疾病的依據。相反,個體的看法被推至中心地位,自我成為主題。在這種轉向主觀主義和個人主義的過程中,個人的生活和命運被過分突出,與社會整體構成對立。這種個體與社會間的緊張關係成為中國文學走向現代的特征,同時構成傳統文學與此後專為意識形態而服務的文學間的過渡,後者因其自身的特點,不能真正容許這種主觀主義的存在。
其他影響文學發展走向的因素,是當時存在著的諸種結構性變化,特別是19世紀末創辦於沿海城市的報紙及期刊。它們首先給西方的以及新建的中國企業充當了新聞載體,除此之外,它們也謀求更廣泛的讀者群體,嚐試通過刊印短篇小說和連載小說來留住這些讀者。隨著傳統科舉製度被西式學堂所取代,舊的仕宦階層可能消失,而知識階層的年輕成員開始尋找新的方向。這些新的方向,他們可以在學社和其他團體中,以及在城市(特別是上海)的無拘無束的藝術家生活中找到。對西方思想和觀念的到來,以及新的文學形式的出現,有些年輕的知識分子感到困惑,但多數人的反應是熱情和開放的。20世紀的“新”文學,多被等同於1919年的五四運動,萌芽於19世紀末。[1]這種文學以政治和社會題材為主,關注個人感情和私人關係。因與歐洲早期浪漫主義有某些相似之處,這種文學也被稱為“浪漫的”文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