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說
很多在20世紀20年代到30年代早期出現的作品至今都被認為是傑作,堪稱“中國現代文學的經典”。[134]從五四運動開始,中短篇小說成為作家們最重要也最喜愛的創作形式,並且始終是占據核心地位的表達形式。長篇小說也很快躋身其中,但“長篇小說”的概念與早前一樣,涵蓋範圍也是比較廣的,這種主要按照篇幅來劃分的體裁實際包括了各種不同的敘述和表現形式。這些長篇小說依然受到舊小說傳統的影響,經常將許多小故事羅列在一起,各個部分之間缺少聯係。在舊小說中,實際隻有《紅樓夢》有內部結構,並且這類作品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作者會將自己置於故事講述者的角色中,喜歡滑稽的情節,並多是出於諷刺的目的,作品中會講述不同人物的過錯和他們最終受到的懲罰。
在這種直到現在依然不間斷的傳統中,五四運動之後的長篇小說是一個例外。[135]在西方文學的影響下,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的很多中國文人放棄了這種講故事的習慣,轉而成為真正的作家。這種變化的結果是當時的很多小說將人物的經曆放在了作品的主要位置,將這個特點表現得最為明顯的當數鬱達夫的小說作品,在魯迅的作品中我們也能夠看到。巴金在小說《家》中雖然完全沒有使用第一人稱形式,但這部作品依然帶有非常清晰的自傳特征,特別是在老三覺慧這個尋找新世界的革命者身上。不過,還是有一些作家成功擺脫了這種對於自傳體描寫的迷戀,而他們作品的文學質量也因此而提高。與這種新的長篇小說類型聯係在一起的主要作家有茅盾、老舍、巴金、沈從文、張天翼、吳組緗等。在他們的長篇和中短篇小說作品中,這些作家創造了許多讓人難忘,同時又具有實驗性質的人物形象,例如茅盾《子夜》中的肥皂廠老板吳蓀甫,或是老舍《駱駝祥子》中的人力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