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人寫的中國文學史

6. 神話、傳說和故事2

李斯刊行了用傳說中文字發明者的名字命名的《倉頡篇》,他與當時其他的文字改革者一樣,以大篆為基礎,推行文字改革。這些改革者中還包括趙高和胡母敬,他們的書法規範字帖分別為《爰曆篇》和《博學篇》。雖然這些改革者推行的字體有一部分相互間差別非常大,但還是被統一稱為“小篆”或“秦篆”。

在漢代,《倉頡篇》《爰曆篇》和《博學篇》被合成一部共55章的著作,每一章60個字,共計3300字,被稱為《倉頡篇》。由於最初的書並沒有流傳下來,加上關於李斯統一文字的最早記錄出現在公元1世紀,這些後人記錄的可信度與秦始皇焚書坑儒的可怕記載的真實性一樣,都遭到了質疑。

相比李斯本人在統一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我們更應該認識到統一文字不僅是統一中國的秦帝國的需要,更是它的貢獻。從秦朝之後直到今天,中國各個時期的政府都很重視對文字的管理,因為語言與文字與其他任何事物一樣,得符合人們從天地陰陽角度解釋的秩序,根據這種觀點,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隨心所欲,萬物都要調和,都與整體之間有著固定的聯係。毫無疑問,秦帝國各個地方的不同文字必須被壓製。在小篆以外,隸書已經開始形成,並最終成為主要的字體,因而,篆書的使用頻率越來越低。但許慎在121年獻給宮廷的《說文》一書用的卻是篆書,體現了他對新文字的抵製。

小篆最著名的物證是宣揚秦朝威德、歌頌始皇帝功績的秦刻石,是秦始皇巡遊帝國時命人刻製的。刻石的大部分內容通過司馬遷的《史記》而得以保存下來,而這些刻石本身僅殘存一些碎片。除了這些刻石,在推行小篆方麵更為重要的是統一度量衡過程中發放到全國的度量衡器,這些度量衡器上麵的字體就是小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