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創始於1995年9月的eBay開始。在它最早的時候,eBay為車庫私物拍賣、獨立書店以及想在開實體店的同時開網店以擴展市場的二手商店等提供了網上商業平台。今天,eBay每年在市場活動中產生超過800億美元的銷售額,有100多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GDP)都沒有達到這個數值(盡管它的範圍和規模很大,但它仍然稍遜於阿裏巴巴的淘寶網——中國最大的點對點銷售市場,淘寶網每年要發生3000億美元的交易,比芬蘭、愛爾蘭和葡萄牙三國的國內生產總值總和還要多)。
盡管eBay和阿裏巴巴一直代表著網上重要的經濟樞紐,但它們都沒有表現出分享經濟最有意思的經濟行為,這些交易與Uber、Airbnb、Handy和Meetup的方式截然不同。這些方麵的不同說明了為什麽eBay和阿裏巴巴比分享經濟出現的時間早很多年。
第一,它們專注於零售交易。買家競價(或者有時也不需要競價購買),賣家則將商品擺上貨架,送到買家手裏。相反,今天的分享經濟更趨於促進或提供服務,而不僅僅是商品交易。錢是從“出借”而不是銷售中產生,而且能出借的東西包括從房間到整幢房屋(比如Airbnb)、到汽車的座位(比如BlaBlaCar),以及到某人的幾個小時時間(比如Postmates)。
第二,eBay中的交易是不同步的,同時也是“評價程度低”的。買家拍下商品,賣家寄出商品,最後買家拿到商品。從這個意義上說,雖然eBay也算是點對點交易,但它仍然在很大程度延續了舊式的遠程交易模式,比如郵購。雖然可能你收到的商品不是你期望的樣子(比如,一個貝比·魯斯簽名的棒球可能隻是批量生產的複製品,或者一條二手牛仔褲不合身或是比描述的褪色更嚴重),這樣的交易可能並不會帶來很大的傷害。風險也算不上很高,但這樣的體驗就是我所說的評價程度低。相反,分享經濟卻經常帶來同步的、評價程度高的交易。你經常會與為你提供服務的某個人發生聯係,但比如住在陌生人的家裏就會比叫陌生人寄包裹給你風險更高。但是相應地,因為分享經濟包含在每天真實世界的各種服務裏,它有潛力更深刻地去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