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漢唐相權之比較
漢和唐,是曆史上最能代表中國的兩個朝代。上次講了漢代製度,現在繼續講唐代。
先講唐代的政府。政府與皇室的劃分,自漢以來即然。惟就王室論,皇位世襲法永遠無何大變動,隻是朝代的更換,劉家換了李家;此等事並不重要。但就政府來說,其間變化則很大。政府中最重要者為“相權”。因於相權的變動,一切製度也自隨之變動。唐代政府和漢代之不同,若以現在話來說,漢宰相是采用“領袖製”的,而唐代宰相則采用“委員製”。換言之,漢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國行政大權;而唐代則把相權分別操掌於幾個部門,由許多人來共同負責,凡事經各部門之會議而決定。漢朝隻有一個宰相,但遇政府有大政事,亦常有大會議,這是皇帝、宰相和其他廷臣的會議。唐代則把相權劃分成幾個機關,這幾個機關便須常川會議,來決定政府一切最高政令。漢代宰相下有副宰相禦史大夫;我們也可說,宰相掌握的是行政權,禦史大夫掌握的是監察權。唐代宰相共有三個衙門,當時稱為“三省”:一中書省,二門下省,三尚書省。此三省職權會合,才等於一個漢朝的宰相,而監察權還並不在內。
中書省首長為中書令,門下省主管長官為侍中,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唐分官階為九品,第一二品官均以處元老,不負實際行政責任。三品以下,始為實際負責官吏。中書令、門下侍中及尚書令皆為三品官。若論此三省之來曆,尚書本是皇宮內廷秘書,已在講漢代製度時講過。中書依官名論,也即是在內廷掌理文件之意。侍中則是在宮中奉侍皇帝。故就官職名義言,這三個官,原先本都是內廷官。而到唐代,則全由內廷官一變而為政府外朝的執政長官,和以前性質完全不同。其實“宰”和“相”,在春秋時代也僅係封建貴族的家臣,但到秦漢則化私為公,變成了正式的政府執政官。此後宰相失職,卻又有另一批皇帝內廷私臣變成了正式執政官的,便如唐代之三省。何謂失職?因宰相職權,本該領導政府,統治全國的;後來此項職權,被皇帝奪去了,皇帝把他們的私屬像中書、門下、尚書之類來代行政府宰相的職權;這是東漢以後魏晉南北朝時代的事。現在到唐代,才又把以前宰相職權正式分配給三省。換言之,亦即是把以前皇室濫用之權重交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