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史大綱:全2冊

六 元代之僧侶

因此在蒙古的政治局麵裏,僧侶佔到很高的位置。

如國師八思巴於世祖至元六年。為蒙古創新字,自此以前,蒙古尚為一無文字之蠻族。遇其必需使用文字時,則借用畏兀兒文。世祖號之曰「大寶法王」。泰定帝泰定二年,以鮮卑僧言,為全天下立祠比孔子。而楊璉眞伽世祖時為江南釋教總統,尤驕縱,發掘故宋趙氏諸陵在錢塘、紹興者及其大臣塚墓,凡一百零一所。私庇平民不輸公賦者達三萬兩千戶。成宗大德三年,放江南僧寺佃戶五十萬為編民,悉楊璉眞伽冒入寺籍者也。又元製於帝師、國師下,僧侶有王公之封。

皇室佛事,佔國家政費之泰半。

世祖至元三十年間,醮祠佛事之目百有二。成宗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增至五百餘。成宗至大時,張養浩上時政書,謂:「略會國家經費,三分為率,僧居其二。宣徽院使歲會內庭佛事之費,以斤數者麵四十萬九千五百,油七萬九千,酥蜜共五萬餘。仁宗延祐五年,給書西天字維摩經金三千兩,歲費較大德又不知增幾倍。至明宗時,中書省言佛事以今較舊,增多金一千一百五十兩,銀六千二百兩,鈔五萬六千二百錠,幣帛三萬四千餘匹。」

寺廟亦擁有盛大之產業,與貴族王公等,同樣為封建勢力之一種。

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其著者如大承天護聖寺,順帝至正七年撥山東十六萬二千餘頃地屬之。前後兩次賜達三十二萬三千頃。又有大護國仁王寺,水陸田地十萬頃,賜戶三萬七千五十九。元史刑法誌:諸庶民有妄以漏籍戶及土田於諸王、公主、駙馬呈獻者,論罪。諸投下輒濫收者,亦罪之。」又成宗紀:「大德六年詔:江南寺觀續置民田,及民以施入為名者,並輸租充役。八年又詔免天下道士賦稅。」蓋僧道與貴族同樣有豁免田賦之優待。又世祖中統四年,令在京權勢家為商賈及以官銀買賣之人,並須輸稅。至元三十年,敕僧寺邸店物貨,依例抽稅。仁宗元祐七年,禁京城諸寺邸舍匿商稅。又見僧寺與貴族同樣經營商業,又同樣有避免課稅之勢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