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是一個一團和氣人。他曾說:
質美者明得盡,渣滓便渾化,卻與天地同體。其次惟在莊敬持養。
大抵明道自己便是一質美的大賢。其弟伊川,則姿性嚴毅,條理細密,又享高壽,所以其學與兄略有出人。或問:“必有事焉,當用敬否?”伊川曰:
敬隻是涵養一事。必有事焉,須當集義。隻知用敬,不知集義,卻是都無事也。(《遣書》卷十八)
或問:“敬義何別?”曰:
敬隻是持己之道,義便知有是有非。順理而行,是為義也。若隻守一個敬,不知集義,卻是都無事也。且如欲為孝,不成隻守一個孝字,須是知所以為孝之道。又須是識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須是光照。(《遺書》卷十八)
這裏便在明道莊敬持養之外,又添出“集義”一項工夫。集義須先研求事理是非,所謂“須識在行先”。否則寫字一心便在寫字上,事父一心便在事父上。然寫字亦該有一方法,事父更不如寫字般簡單,須先識得一荀子所謂之體常盡變的所以事父之道。於是伊川門下遂有所謂“敬義夾持”之說。伊川又雲:
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遺書》卷十八)
“致知”即是“集義”。從“致知”遂說到“格物”。伊川雲:
今人欲致知,須要格物。物不必謂事物。自一身之中,至萬物之理,但理會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覺處。又曰:“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有貫通處。”(《遣書》卷十七)
又雲:
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曉此,合內外之道也。語其大,至天地之高厚。語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學者皆當理會。(《遺書》卷十八)
或問“致知先求諸四端如何?”此指惻隱、是非、辭讓、羞惡言。曰:
求諸性情,固是切於身。然一草一木皆有理,須是察。(《遺書》卷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