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語新解

憲問篇第十四 (一)

憲問恥。子曰:“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

憲問:憲,原思之名。本章不書姓,直書名,故疑乃憲之自記。

邦有道,穀:穀,祿也。《泰伯篇》:“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下兩恥字。此條隻下一恥字,當專指下句言。或說:邦有道,當有為。邦無道,可獨善。今皆但知食祿,是可恥。兩說均通,姑從前說。

【白話試譯】

原憲問什麽是可恥的?先生說:“國家有道,固當出仕食祿。

國家無道,仍是出仕食祿,那是可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