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誌,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誌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
“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逸民:逸者,遺佚於世。民者,無位之稱。下列七人,皆逸民也。
虞仲:或謂即仲雍。然仲雍在夷、齊前,又繼位為吳君,不當人逸民之列。或說:《史記》吳君周章弟虞仲,武王封之故夏墟。
此虞仲雖亦為君,然其有國出於意外。由前言之,亦逸民也。今按:
此虞仲本是吳君周章之弟,何以知其為虞君之前乃一逸民?竊恐亦未是。或疑乃春秋時虞君之弟,故係以國名而稱伯仲,殆亦讓國之賢公子,而書傳失其記載。
夷逸:或疑“夷逸”非人名,因虞仲逸於夷,故曰夷逸。然依逸民伯夷之類,當稱夷逸虞仲,不當曰虞仲夷逸。且逸於夷之虞仲,終為吳君,不得曰隱,又不得曰廢。夷逸殆亦人名,而書傳無考耳。
朱張:此下孔子分別評說諸人,而獨缺朱張。或疑“朱張”當作“譸張”,譸張為幻,即陽狂也。曰逸民,曰夷逸,曰朱張,三者品其目;夷、齊、虞仲、惠、連,五人舉其人。然夷逸已辨如前。
柳下惠、少連並非陽狂。或疑朱張即孔子弟子仲弓。然孔子評述古昔賢人,不應以己弟子廁名其間。蓋朱張之言行,孔子時已無可得稱,故孔子但存其名,不加論列耳。
少連:其人見《禮記·雜記篇》,東夷之子。孔子稱其善居喪。
不辱其身:夷、齊隱居餓死,是不降誌。不仕亂朝,是不辱身。
心跡俱逸。柳下惠、少連並仕於魯,柳下惠三黜不去,則已降誌辱身矣。
言中倫,行中慮:但能言應倫類,行應思慮,不失言行,則所謂降辱,亦惟有委屈之跡耳。故為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