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批評柏拉圖的理型論後,亞裏士多德認為實在界乃是由各種本身的形式與質料和諧一致的事物所組成的。“質料”是事物組成的材料,“形式”則是每一件事物的個別特征。
蘇菲,假設現在你眼前有一隻振翅亂飛的雞。這隻雞的“形式”正是它會振翅、會咕咕叫、會下蛋等。因此我們所謂的一隻雞的“形式”就是指雞這種動物的特征,也可以說是雞的各種行為。當這隻雞死時(當它不再咕咕叫時),它的“形式”也不再存在。唯一剩下的就是雞的“物質”(說起來很悲哀),但這時它已經不再是雞了。
就像我先前所說的,亞裏士多德對於自然界的變化很感興趣。“質料”總是可能實現成某一特定的“形式”。我們可以說“質料”總是致力於實現一種內在的可能性。亞裏士多德認為自然界的每一種變化,都是物質從“潛能”轉變為“實現”的結果。
這點顯然我必須加以解釋,我將試著用一個小故事來說明。有一位雕刻家正在雕琢一塊大花崗石。他每天一斧一斧地雕琢著這塊沒有形狀的岩石。有一天,一個小男孩走過來問他:“你在找尋什麽?”雕刻家答道:“你等著瞧吧!”幾天後小男孩又回來了,看到雕刻家已經將花崗岩雕成了一匹駿馬。小男孩驚異地注視著這匹馬,然後轉向雕刻家問道:“你怎麽知道馬在裏麵呢?”
的確,就某一方麵來說,雕刻家確實在那塊花崗岩裏看到了馬的形式,因為這塊花崗岩具有變成一匹馬的潛能。同樣的,亞裏士多德相信自然界的每一件事物都可能實現或達成某一個特定的“形式”。
讓我們回到雞與蛋的問題。雞蛋有成為一隻雞的潛能,這並不表示每一個雞蛋都會變成雞,因為許多雞蛋到頭來會變成人們早餐桌上的煎蛋、蛋卷或炒蛋等佳肴,因而未能實現它們的潛能。同理,雞蛋顯然不能變成一隻鵝,因為雞蛋沒有這樣的潛能。因此,一件事物的“形式”不但說明了這件事物的潛能,也說明了它的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