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蘇菲的世界

目的因

在我們結束“所有生物、無生物的‘形式’都說明他們可能采取的‘行動’”這個話題前,我必須聲明亞裏士多德對自然界的因果律的看法實在很高明。

今天當我們談到一件事物的“原因”時,我們指的是這件事物為何會發生。窗子之所以被砸破是因為彼德丟了一塊石頭穿過它;鞋子之所以被製造出來,是因為鞋匠把幾塊皮革縫在一起。不過亞裏士多德認為自然界有各種不同的原因。他一共舉出了四種原因。我們必須了解他所謂的“目的因”是什麽意思。

在窗子被砸破後,問問彼德為何要丟石頭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我們所問的就是他的目的。在這裏,目的無疑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在製鞋的例子中也是如此。同樣的,亞裏士多德認為自然界種種循環變遷中也可能有類似的“目的”存在。我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好了:

蘇菲,你認為天為什麽會下雨?不用說,你曾在學校裏念過天之所以下雨,是因為雲層中的濕氣冷卻凝結後變成雨滴,然後受重力的吸引,降落在地上。對這個說法,亞裏士多德應該會點頭同意。但是,他也會補充說你隻提到其中的三種肇因。“質料因”是在空氣冷卻時濕氣(雲層)正好在那兒。“主動因”是濕氣冷卻,“形式因”則是水的“形式”(或天性)就是會降落地麵。不過假如你隻提到這三者,亞裏士多德會補充說,天空下雨的原因是植物和動物需要雨水才能生長,這就是他所謂的“目的因”。因此,你可以看出來,亞裏士多德賦予雨滴一個任務或“目的”。

我們也許可以反過來說,植物之所以生長是因為它們有了濕氣。你應該可以看出這兩種說法之間的不同,是不是?亞裏士多德相信自然界的每一件事物都有其目的。天空下雨是因為要讓植物生長,柳橙和葡萄之所以生長是為了供人們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