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改新前的日本是在氏族製社會走向階級社會的過程中,也就是從公有製社會向私有製社會的過渡。過去的曆史學家把這一時期整個看成是單純的氏族製或奴隸製統治的時期,固然不正確,但認為紀元二三世紀前是氏族製,以後是奴隸或部民製的看法,也是有問題的。
曆史證明,日本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一樣是經過原始氏族社會的,這在考古學和神話上都可找到說明。[9]但紀錄所知最早的時期,即約當紀元前一世紀時,日本的氏族製度已失去其原始的形態了。
在《魏誌·倭人傳》、《日本書紀》和《古事記》中已看不到禁止族內婚和圖騰的現象,一般都實行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製,父係製(末子繼承)開始代替母係製,[10]氏族會議也沒有了。雖然大和族的生產單位還是氏族,土地在原則上還是為氏族所公有,[11]但私有製已在經濟發展較高的地方萌芽起來。
日本古代社會私有製是循著一般國家所經過的道路發展的,但也有它自己的特點。約當公元前後在大和族的征服戰爭中,氏族已分裂為多數小氏族,由於和大陸的交通,日本西部地方首先由石器時代一躍而入鐵器時代,[12]農業生產技術開始發達,據《魏誌·倭人傳》,公元3世紀前,日本已“種禾稻苧麻,蠶桑緝績,出細苧縑綿……兵用矛盾木弓……竹箭或鐵鏃或骨鏃……有屋室……飲酒”。水稻種植是和鐵器使用有密切關係的,由此氏族中剩餘生產物增加,並且出現了酒,範文瀾先生認為釀酒是階級分化的標誌。[13]在日本,當時氏族中也開始有外來的成員——稱為“部民”的集團加入,發生了階級的分化。
“部民”的來源說法很多,大體上一部分是世襲的職業團體(如忌部,土部,綾部等)或移民(“歸化人”)團體所構成,在私有製發達後為有權勢的氏族所支配;另一部分是由於征服與被征服的關係,征服者對被征服者的氏族或部落加以集體的支配,使氏族長交納貢物,依貢賦的種類給該氏族以某某“部”的名稱。這是因為征服者發現被征服者共同體的關係還很強,不易使它解體,為了統治和榨取的便利,所以“讓原來的生產方式維持下去,滿足於征收貢納”[14]。這樣,部民的公社關係便長期在這種貢納製下被保存下來,部民一直自成部落(奴隸居主人家,不能獨立成戶),受本族族長的直接支配,除負貢納“庸調”義務外,和氏人沒有多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