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船山遺書(全十五冊)

周易內傳(附發例) 周易內傳卷一上·上經乾坤3

否塞而不通,君子有德以通天下之誌,無所用之。惟世之方亂,難將及己,則鄉鄰之鬥,閉戶可也。天下溺而不援,德且不欲其豐,而況祿乎!德見,則祿且及之矣。百裏奚不諫虞公,孟子不複發棠,用《否》之道,以應《否》之勢,不嫌絕物矣。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

三陰連類相挾以據內,亦有“拔茅茹以其匯”之象,而匯則別矣。初六以柔居下,不黨同伐異,而思上應乎陽,故貞而得吉。其吉也,以有亨通之理而吉也。

《象》曰“拔茅”“貞吉”,誌在君也。

在上者,為之君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否,如字,方九反。

“包承”,與九五相應而承之也。“大人”非必如《乾》之“大人”,對小人而言,剛正之君子也。“否”不然之辭。小人得位行誌,而能承順乎陽而應之,吉矣。乃大人已遠出乎外,不以小人之順己而變其塞,固不以為亨也。《否》下三陰與上不交,而皆以應言之,蓋聖人讚《易》扶陽抑陰之義,而不欲陰之怙惡以自絕,其旨深矣。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陽與陽為群,狐赤烏黑,則君子“攜手同行”,豈以小人之包承,而與君子異趨乎?《泰》陽居內,則以“朋亡”勿恤為吉;君子得誌,不宜絕人已甚。《否》陽居外,則以不亂群而無取乎亨;君子失誌,必不枉道從彼,而求同誌以衛道,惟其時而已。

六三,包羞。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三非柔所當處之位,雖士承乎剛,而君子但見其可羞惡;求合之情,不足恤也。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疇”與儔通,所相應而為伍者,謂初也。“離”,麗也。九四與陰相際,而以剛居柔,處退爻而道下行,以應初六,君子而就小人,疑有咎矣。乃上承九五,則懷柔之命出自士而非己之私,欲拔初六於匯中而消其否,初六亦資其誘掖,進而麗吉亨之祉矣。蓋初雖與陰為匯,而自安卑下,其誌能貞,非若二、三之驕佞,則四固不以峻拒為道,而五且任之以下濟,當小人乘權之世,初進之士,不能自拔,而跡與同昏,拒之則終陷於惡,引之則可使為善。處承宣之位者,不得嚴立清濁之辨而錮其向化之情,所以收攬人才,使陽得與而陰自孤。此君子體國用人,道之當然也。範孟博惟不知此,以掾吏而操郡守之權,不請命而行其嚴厲,不能曲諒人情,以挽回匡救,激成黨錮之禍,兩敗俱傷,而國隨之,豈非炯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