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牧誓》見古之陣法焉,於《費誓》見古之軍令焉。
夫兵戎之事大矣,不習而臨戎,弟子輿屍之凶也。然而三代之遺文,無多考見,則上不以教,下不以學,秘之也,慎之也,抑事簡而無容多為之計也。以此知世所傳太公《六韜》之書為戰國暴人之贗作,於尚父之世,無有以此言兵者也。於牧、費之誓,見其大略,皆蒞戰之日以警士卒。其先不以論議於帷幕、申飭於訓練者,何也?古之用兵,與後之用兵勢殊而道異,則以三代之軍製,驅束後世以模仿者,祗以病國而毒民,必矣。
言三代之軍製者,其大端曰寓兵於農。考於二書,則三代非兵其農也,其為兵也,猶然一農也,寓焉而已矣。
《牧誓》曰:“不愆於六步、七步,乃止齊焉;不愆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後世而以此戰也,我欲止齊,而人之弗止、弗齊也,將如之何?止於七步而不進,止於七伐而不殺,氣一息而不能再振也,將如之何?止齊於此,而旁出以相撓也,將如之何?
蓋古之用兵者,以中國戰中國,以友邦戰友邦,以士大夫戰士大夫,即以農人戰農人。壤相接,人相往來,特從其國君之令以戰,而實其友朋姻亞也。故其戰也,亦農人之爭町畦而相詬,競雞犬而揮拳已耳,無一與一相當、生死不兩立之情也。馳驟控弦以決軍事之利鈍者,車中之甲士耳。步卒之屬,每乘七十二人,勇怯無擇,備什伍以防衝突,護車牛以供芻粟,治井灶以安壁壘而已矣。固農人服役之勞,非壯士折項陷胸之選也。
迨及春秋之季,宋華、向之徒,夕宿宋公之守,晨趨華氏之軍,下弗仇,上弗誅也。足知三代之兵,非兵也,農之寓焉者也。故甸方八裏,旁加一裏,凡為裏者八。凡七十二並而出一乘之卒。是有田九百畝,當漢以後四百畝有奇。而一人為兵。征伐數起,民不橫死者,甲士之外,人皆知其農而非兵,不以俘馘為功也。於是步可有方,伐可有製,兩無重傷,示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