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船山遺書(全十五冊)

商頌

依我磬聲

鄭《箋》雲:“磬,玉磬也。”按:古者通謂玉為石,故八音言石而不言玉。凡石不能俱為磬;可以為磬者,玉之屬。乃《集傳》雲:“玉磬,堂上升歌之樂,非石磬也。”別玉於石,而謂別設玉磬以合歌,而非堂下四縣之笙磬、頌磬,不知何據。

按:玉磬之別見者,唯《郊特牲》有曰:“諸侯之宮縣而擊玉磬,諸侯之僭禮也。”則似天子之樂特有玉磬。然在宮縣之列,則固不設於堂上矣。《禮》:“大禘,升歌《清廟》,下而管象,以舞《大武》。”以周準殷,必堂上歌而堂下合樂,不能易也。故曰“歌者在上”,重人聲也。此詩所詠,有鞉鼓,有庸鼓,有《萬舞》,則為堂下之合樂而非升歌,明矣。

《郊特牲》曰:“殷人尚聲,臭味未成,滌**其聲。樂三闋,然後出迎牲。”則樂固作於初獻之頃,禮未備之前也。升歌者,必於迎牲之後,屍已坐侑,然後堂上之歌,與瑟作焉。準諸燕禮,樂三闋者,猶賓升之奏《肆夏》也。升歌者,猶辯遍獻禮成,然後工升歌《鹿鳴》也。堂下之縣,笙磬在阼階東,頌磬在阼階西,即此詩之磬也。建鼓在阼階西,**在建鼓之間,鞀倚於頌磬西紘。建鼓、鞀即此詩之鞀鼓也,**即此詩之管也,俱為堂下之樂。磬無緣獨在堂上矣。

且人聲自與絲合,而玉之鏗然起、戛然止者,必不相得。有耳有心,即不必得聞古樂,固可以測知之。故歌工四人則二瑟,歌工六人則四瑟,未聞有擊磬者與焉。唯瑟為能合歌,以輕清泛其餘韻。而古樂句均調簡,自然有節,不似俗樂之長短參差,須拍板以節之,又況磬音之清細者乎?故曰:“朱弦疏越,一唱而三歎。”明堂上之僅有瑟而無磬也。則磬為堂下之縣,而玉磬之即石磬審矣。鄭《箋》曰:“堂下諸縣與諸管聲皆和平不相奪倫,又與玉磬之聲相依。”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