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七十一章。
君之適長殤,車三乘;公之庶長殤,車一乘;大夫之適長殤,車一乘。適,丁曆反。長,丁丈反。乘,繩證反。
“公”,亦君也;五等諸侯之通稱。年十六至十九為“長殤”。“車”,遣車,形製如車而小,載奠牲肉以送死者,置於槨內。諸侯之子成人而未立為世子,則車五乘。自此以下,降殺以兩。凡言“庶”者,自適長子而外皆是,不問其母之貴賤矣。中、下殤無遣車,不成喪也。無車者包其奠肉。
右第一章。
公之喪,諸達官之長杖。長,丁丈反。
“達官”,謂以其職事自達於君,別於大夫之陪臣也。“長”,官正也。陪臣從大夫,達官之屬從其長,不得與君相接,則恩禮不敢逾。《喪服》曰:“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厭於天子,惟貴臣得伸耳。惟天子,則臣皆斬衰而杖。
右第二章。
君於大夫,將葬,吊於宮。及出,命引之,三步則止。如是者三,君退。“者三”之“三”,息暫反。
“宮”,殯宮也。“出”,柩出就行也。“命引之”者,使人引柩車行也。人子不忍去其親,君以義奪其情也。“三步止”者,孝子攀援,終不忍行也。君三命之,柩車乃行。君吊事畢,不送矣。
朝亦如之,哀次亦如之。朝,直遙反。
“朝”,柩朝廟也。“哀次”,在大門外,死者平生待賓客之處。柩將行,於此少駐,孝子舉哀焉。君或不及吊於宮,而於此二處吊之,亦必待其行而命之引,乃退。
右第三章。
五十無車者,不越疆而吊人。
“疆”,國境也。漸老則不以筋力為禮矣。送死者,人道之大,不吊,則不徒行以營他務可知。非然者,是老而不知止也。
右第四章。
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微。”
“表”,明也;謂別嫌明微也。武子詘於正論而姑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