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象”,謂《大象》。物之生,器之成,氣化之消長,世運之治亂,人事之順逆,學術、事功之得失,皆一陰一陽之錯綜所就,而宜不宜者因乎時位,故聖人畫卦而為之名,係之《彖》以擬而象之,皆所以示人應天下之至賾者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係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斷,丁亂反。
“爻”,效也,著於動而呈其占也。卦者,事物之定體;爻,其一時一事之幾也。“會”,所遇之適當乎此也。“通”者,所遇之動適在於此,而自通乎全卦之理也。“典禮”,常法也。謂之禮者,大經大法,人官物曲之謂,韓起見《易象》而謂“周禮在魯”是也。古者國有大事,謀及卿士,下逮庶人,猶未決焉,乃以命蓍。蓍非小人之敢褻用,典禮之所取裁也。會通者在一時一事,而必因時以求當其不易之大法,則典禮無不行矣。“吉凶”者,得失之影響。聖人之斷吉凶,斷之以得失而已。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惡,烏路反。
卦備天下之象,極於賾矣,而以辨剛柔消長之得失,閑其邪而安於善,故“不可惡”;爻盡化機之變,因於動矣,而吉凶之故原本於卦德之順逆,故“不可亂”;皆可以詔君子之盡道,而精於其義。占者、學者,決擇以製言動,利害生死,行法以俟,自不犯物情之厭怒而亂其所守。若後世《易林》《火珠林》先天觀梅之術,言賾、言動而不察物宜,不循典禮,故屠販盜賊皆可就問利害,是訓天下以亂,而可惡甚矣。
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上言聖人作《易》垂訓之正大,而此言占者、學者之宜取法也。占以謀其言動之宜,學之所以善其言動,惟在詳於擬議而已。“擬”者,以己之所言,絜之於《易》之辭,審其合否。“議”者,詳繹其變動得失所以然之義,而酌己之從違。成其變化,言動因時,研幾精義,則有善通乎卦象爻辭,而惟其所用,無所滯也。自此以下,所引伸爻辭而推廣於修己治人之道,皆擬議之精,變化之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