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船山遺書(全十五冊)

禮記章句卷十六 大傳

禘以上治而統祖,宗以下治而統族,二者相為表裏,皆禮之大者也。此篇發明其義,故謂之《大傳》。抑考禘祀之禮,昉於虞而備於周。宗子之法,殷惟有小宗,而周立大宗。蓋周先王以親親為政教之本,仁至義盡,其道尚矣。子曰“吾從周”,而子貢謂仲尼之學為文、武之道,職謂此也。自周之亡,秦蔑典禮,禘祀不行而宗法廢。漢氏以後,雖有欲修明之者,而得姓所由,莫可稽考,故或依附失實,抑或懲其妄而姑已之。惟宗之亡而致禘不可行,然後知先王肇修人紀之意至深遠也。程子汲汲於宗子之法而欲複之,蓋亦為人道憂也。族譜之修,祠堂之設,庶幾得其遺意而為興複之本。宋之君臣不為小補,可慨矣夫!凡六章。

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禘”之為言諦也,所以諦審淵源而大報本始也。祫以祀受命之祖,天子諸侯之達禮,而天子複推崇及遠,祀其所自出之帝於太祖之廟,為西向之尊而太祖配之。四代所禘之帝,詳見《祭法》。

諸侯及其太祖。

“及”,至也,謂祫祭也。“太祖”者,受命始封之君。

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幹祫及其高祖。

“大事”,謂非常之事,如賜氏、賜邑之類。“省”,告也。“幹”,空也。大夫、士不得立高祖之廟,主已遷毀則空,為位於祖禰之廟而祫之,然必告君見許而後敢行。且但及高祖而無太祖,大夫、士不世官,無始封之祖也。“不王不禘”者,所以立義而定分;祫達於士者,所以推仁而逮下,仁義之並行而不悖也。抑幹祫止於高祖,而王侯之祫及太祖,則大宗、小宗之義亦寓於此矣。

右第一章。此章言祫禘之製。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設奠於牧室,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曆、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追王”之“王”,於放反。“逡”,《詩》作“駿”,私閏反。大,他蓋反。父,方矩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