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備也。自始死至葬,自諸侯至士,皆備記之,所以補《喪禮》之未悉者也。凡十八章。
疾病,外內皆埽。君大夫徹縣,士去琴瑟。寢東首於北牖下。埽,先到反。縣,胡消反。去,邱矩反。牖,鄭氏曰:“成為‘墉’。”當從之,餘封反。首,舒救反。
“病”,疾甚也。“內”,燕寢。“外”,門庭。“皆埽”,慎終故須先整肅也。徹樂器者,非樂時也。“東首”,順生氣。“墉”,室牆也。“北墉下”,去戶牖遠,靜謐以安之。此記病革之時。
廢床,徹褻衣,加新衣,體一人。男女改服,屬纊以俟絕氣。
“廢”,徹也。徹床以簀臥於地,以人始生在地,反其真也。“體”,手足也。持之各一人,以將死惝怳不寧為之依也。“男女”,謂侍疾者。“改服”,士以上朝服,庶人深衣,女袗玄,為送死不敢褻也。“屬”,綴也。“纊”,新綿,綴於鼻端,候息之絕,息未絕猶冀其生也。此節記氣將絕之際。
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
“手”,謂持體者。君子正終,遠媟亂也。
君夫人卒於路寢。大夫世婦卒於適寢。內子未命,則死於下室,遷屍於寢。士之妻皆死於寢。卒,子律反。適,都曆反。
“君”,諸侯也。夫人之卒在其內三寢之正寢,而言“路寢”者,正寢視君之路寢也。天子有夫人,有嬪,有世婦。諸侯之世婦視天子之嬪,內命婦也。大夫之妻其秩視世婦,故類言之。“適寢”者,大夫則外寢,妻則內正寢,內命婦則其宮之正寢也。“內子”,謂世婦女禦。下室,寢後室。“寢”,其宮之正寢也。“遷屍”者,沒而君追命之也。“士之妻”,謂士及士之妻也。士或止一寢,故但言“寢”,夫婦之卒同於此也。凡寢皆正室之名,外寢如今廳事,內寢如今中堂。死必於寢,以正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