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船山遺書(全十五冊)

第八章

《大過》之初,陰小處下,履乎無位,其所承者,大之積剛而過者也。以初視大,亢乎其相距矣;以大視初,眇乎其尤微矣。以其眇者視其亢者,人之於天,量之不相及也。陽雖亢而終以初為棟,陰雖眇而終成《巽》以入,人之事天,理之可相及者也。若此者,其象也。聖人因以製事天之典禮,斟酌以立極,則非擬議不為功。《易》曰:“借用白茅,無咎。”非擬議之餘,因象以製動,亦惡足以知其慎哉?

是故聖人之事天也,不欲其離之,弗與相及,則取諸理也;不欲其合之,驟與相及,則取諸量也。薦之為明德,製之為郊禋,不欲其簡,以親大始也;不欲其黷,以嚴一本也;則取諸慎也。

且夫人之生也,莫不資始於天。逮其方生而予以生,有恩勤之者而生氣固焉,有君主之者而生理寧焉。則各有所本,而不敢忘其所遞及,而驟親於天。然而有昧始者忘天,則亦有二本者主天矣。忘天者禽,主天者狄。羔烏之恩,知有親而不知有天;蹛林之會,知有天而不恤其親。君子之異於禽也,豈徒以禋祀報始哉?巡守則類焉,民籍則獻焉,欽承以通之,昭臨女之毋貳也,故曰“乾稱父,坤稱母”。若其異於狄也,則用重而物則薄也,天子之外未有幹焉者。等人而專於天子,而抑又用之以薄,非能侈然驟躋於帝之左右矣。狄之自署曰“天所置單於”,黷天不疑,既已妄矣。而又有進焉者,如近世洋夷利瑪竇之稱“天主”,敢於褻鬼倍親而不恤也,雖以技巧文之,歸於狄而已矣。

嗚呼!郊祀之典禮至矣哉!不敢昧之以遠於禽,不敢主之以遠於狄。合之以理,差之以量。聖人之學《易》,於斯驗矣。德業以為地,不敢亢人以混於杳冥;知禮以為茅,不敢絕天以安於卑陋。故曰:“惟仁人為能饗帝。”“知其說者之於天下,其如示諸掌乎!”慎之至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