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之在兩間,無初無終而不可間也,無彼無此而不可破也,自大至細而象皆其象,自一至萬而數皆其數,故空不流而實不窒,靈不私而頑不遺,亦靜不先而動不後矣。夫惟從無至有者,先靜後動而靜非其靜;從有益有,則無有先後而動要以先。若夫以數測者,人由既有以後測之而見者也。象可以測數,數亦可以測象。象視其已然,靜之屬;數乘其自有,動之屬;故數亦可以測象焉。要此太極者混淪皆備,不可析也,不可聚也。以其成天下之聚,不可析也;以其入天下之析,不可聚也。雖然,人之所以為功於道者,則斷因其已然,而益測之以盡其無窮;而神而明之,分而劑之,裒而益之,則惟聖人為能顯而神之。
其測以數者奈何?太極之一。〇也,所以冒天下之數也,而惡乎測之?測之者因其所生。動者必先,靜者必隨,故一先二,二隨一,相先相隨,以臻於十。和者非有益於倡者,則無所事於和矣。一而二,二而三,三而四,由是而之於十,皆加一者,相對之數也。陰欲值陽而與之對,必虛陽之所值而實其兩端,以辟戶而受施,不然則相距而齟齬,故一不可對三,二不可對四。一對三則中央相距,二對四則兩端相距也。二一而二,二二而四,由是而二五而十,皆倍加者,陰承陽一,因其增益之性以為習,使可辟而有容也。一而三,三而五,由是而之九,皆增二者,陽感陰化,因其所辟而往充其虛也。從一合六以得七,由是而從五合十以得十有五者,因生數之終,加其所進以為成,成不能成,功因乎生也。生數止五,成數盡十者,從太極測之而固有之也,
乃數因於有象,象則可測矣,可測則可積矣。故積之以二十有五,積之以三十,而天地之數紀焉。積之者,天地以為功而無窮,聖人既於其象而灼知之。雖然,固然之積引於無窮者,尤存乎分劑而裒益之,則《易》興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