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漫步在蒙帕納斯大道上。眼前這個巴黎和他春天去聖喬治酒店做賬時看到的巴黎截然不同——他現在一想起那段經曆就不寒而栗——反而比較像他心目中省城的樣子。整個城市有種悠閑自得的氣氛,廣闊天地充盈著璀璨的陽光,讓人不由得白日做夢,浮想聯翩。大道兩旁的樹木整齊有序,陽光下的房屋白得耀眼明麗,街道寬闊氣派,一切都令人心曠神怡。才來幾天他就有了如魚得水的感覺。他一邊溜達一邊注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那些最普通的人身上似乎都散發著優雅的氣質:工人們係著紅色的寬腰帶,穿著肥大的工裝褲;年輕的士兵們穿著褪色卻帥氣的軍裝。不一會兒,他走到了天文台大道,眼前的景色一眼望不到頭,莊嚴壯麗又精致典雅,他不禁發出一聲愜意的歎息。走進盧森堡公園,孩子們正在嬉戲,係著長長帽帶的乳母們[173]兩兩踱步,忙碌的男人們夾著公文包匆匆走過,年輕人穿著奇裝異服招搖過市。公園布局有序,精巧秀麗;景觀經過人工設計,看上去井然有序卻又巧奪天工,以至於那些不事雕琢、放任自流的景觀反而顯得野蠻粗俗。菲利普陶然沉醉在這片美景中。他讀過許許多多關於這裏的描寫,現在終於置身此地,他的心情激動不已。這是他心目中的文藝聖地,他心懷敬畏又滿心歡喜,就像某個老教授第一次看到風光旖旎的斯巴達平原一樣。
他正溜達著,碰巧看見普賴斯小姐一個人坐在長椅上。他有點猶豫要不要跟她打招呼,因為此時此刻他不想跟任何人說話,而且她看上去邋裏邋遢的,跟周圍幸福的氣氛有些格格不入;可是他感覺她肯定受不得一點兒冒犯,而且她也已經看見他了,出於禮貌,還是打個招呼比較好。
“你在這兒幹嗎呢?”普賴斯看著走上前來的菲利普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