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忤”,違背、悖逆。尹桐陽曰:“‘忤’,《說文解字》作牾,逆也。”“合”,順應、符合。“忤合”,本指“背向”“離合”。陶弘景注:“大道既隱,正道不得,坦然而行。故將合於此,必忤於彼。令其不疑,然後可行其意,若伊呂之去就是也。”意思是,當所處的大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正道不得施行時,就須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另謀出路,就如同伊尹輔佐太甲時,因太甲沉迷酒色不聽勸諫,伊尹當機立斷將太甲放逐。爾後太甲悔悟,又把他迎回朝中悉心輔佐。呂尚曾求仕於商而不得重用,後輾轉渭水,以釣魚為生,直到八十歲時遇到姬昌。蕭登福說:“《太平禦覽》卷四百六十二引作‘午合篇’,相背為忤,相向為合。忤合旨在說明,處天下紛擾,君臣際會之時的背向問題。良臣須擇主而事,然而既有所擇,便有‘忤’與‘合’的問題發生。合於此者,一定忤於彼,反之亦然。君子必須善於處理去就之際,並必須以飛箝之術來尋找真正值得輔佐的人。”蕭注可作參考。
綜上所述,可知本篇旨在說明遊說之士與君主的遇合問題。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忤合之術的必要性。因為世間事物都存在“忤”與“合”的客觀規律,“凡趨合倍反,計有適合。化轉環屬,各有形勢,反複相求,因事為製”,即是說,凡事都有趨向融合或悖逆的兩種趨勢,在遊說時,能否尊重這種客觀規律,是計謀能否合適的關鍵,而且“世無常貴,事無常師”,即世間沒有永恒的高貴,事情沒有固定的模式,這就更需要掌握忤合之術。
其次,如何實行忤合之術。施行忤合之術,實施其“合”的對象,須選“成於事而合於計謀”的君主。反之,對那些不能“成於事而合於計謀”的君主,則須“因事物之會,觀天時之宜”而“與之轉化”,即要順應事情發展的規律,察知事情發展的關鍵,以及各項政教措施恰當與否,然後隨著形勢的變化隨時改變自己的策略。同時,在運用“忤合”之術的過程中,還要做到對自己才能、智謀有著正確的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