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編劇的藝術

3 辯證法

辯證法是什麽?這個詞來自古希臘語,本意指交談或對話。後來,雅典的居民認為交談是一種卓越的藝術,通過交談能夠發現真理,於是他們開始互相比試,以尋找最好的健談者,或稱辯論能手。在所有希臘人中,蘇格拉底[3]是最出類拔萃的那一位。我們能夠在柏拉圖[4]的《對話錄》(Dialogues)中一覽他的風采。通過反複研讀,其辯論藝術的秘訣便得以顯現。蘇格拉底發現真理的過程如下:首先他提出一個命題(proposition),然後找出它的矛盾之處(contradiction),隨後根據這個矛盾點修改命題,再找出新的矛盾點,這個過程會不斷循環往複。

讓我們深究這個方法。對話的發展由三個步驟組成。首先,對於一個命題的陳述,叫作正題(thesis)。隨後,提出這一命題的矛盾之處,叫作反題(antithesis),也就是原始命題的對立麵。現在,需要解決這種對立,就必須對原始命題進行修訂,並形成第三個命題,叫作合題(synthesis),這是原始命題及其對立麵的結合體。

這三個步驟:正題、反題及合題,是所有運動的法則。所有持續運動的事物都在不斷地自我否定。通過運動,所有事物都會向著它的對立麵進行轉變,現在成為過去,未來成為現在。不存在完全靜止不動的事物。

一切事物的存在,其根本就是持續的改變。所有事物最終都會走向它的對立麵。改變是迫使事物運動的驅動力,而運動本身也會變得與之前不同。過去變成了現在,並共同決定未來。新生命誕生於舊事物,這個新生命就是舊事物及導致其滅亡的對立麵的結合體。這樣的對立使得改變持續發生。

人類看起來就是所有矛盾的結合體。一個人本來計劃著做一件事,轉頭又去做了另一件。你明明愛著一個人,卻偏以為是恨著對方。被壓迫、被羞辱及被打壓的人也依然會對那些壓迫、羞辱、打壓他們的人抱有同情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