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時我離開了家,尋找自我。
我離開的時候雖然不是很開心,但沒什麽壓力。兩個家庭的狀況並沒有改變。父親依舊設法想要母親回家,但母親卻不想。父親仍然利用我作為他第二次求婚的中間人,而母親還是繼續反感他把我當作丘比特使喚。我自己也不喜歡。母親從牙科學校畢業後,就在拉奇蒙特的一名牙醫那裏工作。她似乎對現在全新的獨立生活非常滿意。
我起初並沒有計劃逃跑,但每次看到父親穿上郵政員的製服,開著那破舊的小汽車去上班的時候,我總感到很沮喪。我無法忘記他曾經穿著路易·羅斯的高級西服、開名貴大轎車的樣子。
一九六四年六月的一個早晨,我醒過來,知道是時候走了。這個世界某個遙遠的地方在向我低語,“來吧。”於是我就去了。
我沒有向任何人告別,也沒有留下任何字條。我有200美元在大通曼哈頓銀行威徹斯特支行的存款賬戶裏,這是父親去年給我開的賬戶,我一直沒用過。我把支票簿翻出來,把最好的衣服打包在一個簡單的行李箱中,然後上了一列去紐約市的火車。確切來說,這不算是世界上的某個遙遠的地方,但我覺得,這將會是一個不錯的跳板。
如果我是從堪薩斯州或者內布拉斯加州逃離,那麽有著喧鬧擁擠的地鐵、高聳的摩天大廈、嘈雜混亂的交通,和永無止境來往穿梭的人群的紐約,可能就會急匆匆地把我送回到大草原。然而大蘋果城就是我的草皮。至少我這樣想。
下火車後不到一個小時,我遇到了一個年齡相仿的男孩,我蒙騙了他,讓他把我帶去了他家。我告訴他的父母我來自紐約北部,父母雙雙過世,我正努力設法養活自己,而在找到工作前,我需要一個能住的地方。他們告訴我隨時都能住在他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