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基督教的詔書原來要作為敕令下達,頒行全帝國一體實施。不過戴克裏先和伽勒裏烏斯不必等待西部君王的聯署,也肯定知道他們必然同意。因此,按照目前執行政策的觀念來推論,行省的總督必然都會事先接到密令,同一天在統治區域對基督徒宣戰。我們可以想象,無遠弗屆的公路和密如蛛網的驛站,使得皇帝能夠用最快的速度,把命令從尼科米底亞傳達到羅馬世界各個行省。他們不會容許這份詔書在50天後,還不能在敘利亞公布;或是在將近4個月之後,還沒有通知到阿非利加的各個城市。後來發生延遲的狀況,可以歸於戴克裏先遇事謹慎的作風。他一直對這些迫害措施不很讚成,希望先在親眼所見之下進行一番實驗,免得以後在邊遠行省實施,要冒引起混亂和不滿的風險。事實上,地方當局在開始時,也不敢輕易造成流血事件。但是後來采取種種殘酷手段獲得準許,甚至鼓勵宗教迫害的熱情。基督徒盡管樂意放棄裝飾華麗的教堂,還是不願下定決心中斷教徒的宗教集會,或者將《聖經》付之一炬。
有一位阿非利加主教菲利克斯,出於宗教虔誠的執拗態度,讓地方政府的下級官員十分難堪。當地的典獄長把他抓來交給總督處治,這位前執政官又把他轉送到意大利的禁衛軍統領那裏去。菲利克斯甚至不肯做出含糊其詞的答辯,最後終於在賀拉斯的誕生地,也就是盧卡尼亞獲得封號的維約西阿,被斬首示眾。或許皇帝因此事另發有詔書,以致這一事件開了先例:從此以後允許各行省總督有權對拒不交出聖書的基督徒處以死刑。毫無疑問,許多基督徒借這個機會得到殉教的桂冠。但是同樣有更多的人用繳交和告密的方式,使聖書落入異教徒手裏得以苟且偷生,甚至有不少主教和地方教會監督人,因罪惡的順從行為獲得“叛徒”的惡名。他們在阿非利加教會的這些過失,造成許多眼前的醜聞和未來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