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奧古斯都體會到武力是政權最穩固的基礎,但它畢竟還是讓人討厭的工具,因而明智決定要避免使用。他打起古代聖君賢相的名號進行統治,不僅適合他的個性,也符合政策的需要,在他個人身上巧妙地顯現出文治的光輝。
基於這種見解,他接受了元老院授予他的終身執政官[149]和護民官[150],繼任者也都如法炮製。執政官繼承了古代羅馬國王的地位,代表國家的尊嚴,主要職權在於監管宗教儀式、征兵和指揮軍團作戰、接見外國使臣以及主持元老院會議和人民大會,還要負責控製國家的財政。執政官雖然沒有時間親自處理審判工作,但被視為法律、正義和公眾安寧的最高護衛者。此外,執政官也是國家最高官員,元老院就有關共和國的安全,應與他諮商軍國大計。為了保衛人民的自由,他可以超乎法律之上,行使暫時的極權獨裁。[151]
護民官的性質在各方麵與執政官相反,所顯現的外表應該溫和謙恭,但是個人的職責卻神聖不可侵犯,具備的權力不是為了主動執行而是為了反對和否決。設置此一官職的目的,在於維護受害者、赦免罪犯、起訴人民的公敵,以及基於迫切的需要,一句話就可以使政府機構停止運作。隻要共和國還存在,執政官和護民官個別職權的巨大影響力所造成的危險,會因各種限製而日趨降低。首先是當選一年後任期屆滿權力消失,其次是執政官的職權由兩人分擔,而護民官更是多達10人。而且雙方的利益無論在公、私兩方麵都形成對立,這種相對抗衡的狀況,多半會增強製度的穩定與平衡。但是,如果執政官和護民官的權力聯合起來,而且又終身落在同一個人的身上,軍隊的統帥又是元老院和羅馬公民大會的政務負責人,那就無法阻止他行使帝王的特權,也不容易對他的權力加以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