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人欲不並立,安有天理為主,人欲又從而聽命者?
——《傳習錄·徐愛錄》
領導者樹立剛性權威的第一步是讓別人知道你是老大,第二步就是必須搞清楚什麽是天理,什麽是人欲。
天理和人欲是新儒學(理學和心學)討論的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其被重視的程度僅次於知和行、義和利。那麽,什麽是天理,什麽是人欲呢?
小米的雷軍說,人欲即天理。這五個字的確來源於王陽明。王陽明曾對弟子徐愛說過這樣一句話:“天理人欲不並立。”這並不是說我們心中有許多天理,又有許多人欲,雙方涇渭分明,你死我活。所謂“不並立”指的是在我們心中,天理過了或者不及就是人欲,人欲恰到好處就是天理,所以說,人欲即天理。
我們該如何理解這句話呢?這是一個比較枯燥的哲學問題,但必須要說。王陽明認為,我們與生俱來的心是分成兩部分的,一部分是人性,比如同情心、同理心、是非心、恭敬心;而另一部分則是七情六欲,比如喜、怒、哀、樂、愛、惡、懼的情感和求生、求知、表達、表現、舒適、男女等欲望。
理學大師朱熹認為,人性是善的,所以是符合天理的;而七情六欲是可善可惡的(其實是他找不到方式來控製),所以不符合天理。但王陽明卻認為,無論是人性還是七情六欲,都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它們都是善的,都符合天理。所以,七情六欲即天理。
那麽,七情六欲和人欲的區別在哪裏呢?人欲就是過了或者不及的七情六欲,比如遇到悲傷的事,那就順其自然悲傷,可你不能悲傷欲死;比如求生欲,有什麽就吃什麽,不要高估自己的經濟基礎而吃大魚大肉,這都是七情六欲的過火,自然而然就成了人欲。
由以上論述可知,人欲是過了或者不及的七情六欲,王陽明為什麽會說,人欲也符合天理(人欲即天理)呢?